
唐 憲宗 時,規定谪貶的官員須經五次考核方可調任。 唐 白居易 《醉後狂言酬贈蕭殷二協律》詩:“若令在郡得五考,與君展覆 杭州 人。”《舊唐書·憲宗紀下》:“今後左降官及責授正員官等,宜從到任經五考滿,許量移。”
“五考”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具體釋義需結合語境分析:
古代官員考核制度
在曆史文獻中,“五考”可指古代官吏五年一次的考績制度。例如《新唐書·選舉志》提到官員任期“五考”為限,即每五年對官員的政績、德行進行全面評估。此類制度常見于唐宋時期,與官吏升遷密切相關。
科舉考試的階段劃分
清代科舉研究中,“五考”或指童試、鄉試、會試、殿試及朝考五個進階考試階段(參考《清史稿·選舉志》。該釋義需具體對應曆史時期的科舉體系。
現代教育術語
當代教育領域存在“五考”概念,多指學科綜合評價中的五個維度,如課堂表現、平時測驗、期中考試、實踐操作與期末考試(《現代漢語教育術語詞典》。此類用法多出現于地方性教學文件中。
民俗文化中的特殊指代
部分地區民俗将家族五代祖先祭祀稱為“五考”,如閩南族譜中“考五代”的祭祀傳統(《中國民俗文化大觀》。此類用法具有地域文化特異性。
“五考”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以下是主要含義的梳理:
根據、、、等來源,五考是唐憲宗時期針對谪貶官員的特殊考核制度。具體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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