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五花判事。 宋 王禹偁 《谪居感事》詩:“五花儀久廢,三尺法略施。”原注:“故事:舍人五花判事,今則廢之久矣。”
“五花儀”是古代官制中的一種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五花儀”即“五花判事”,是唐代中書省設立的一種公文審批制度。中書舍人起草诏令時,需由五名官員分别用不同顔色的筆批注意見(即“五花”),最終彙總形成正式文件。
二、曆史背景
三、相關延伸
注意:部分網絡解釋(如)将“五花儀”誤作形容“美麗出衆”的成語,此說法缺乏可靠文獻支持,建議以曆史制度解釋為準。
《五花儀》是一個成語,意為五種彩色花紋的儀器。它通常用來形容事物美麗多彩。
《五花儀》的拆分部首是花,拆分筆畫共有16畫。
《五花儀》最早出現在《詩經·邶風·靜女》中:“五縵之奇女兮,琴刺之以五綵。”意為有五種不同顔色的服飾和裝飾的美女,借此形容她的美麗。
現代繁體字中,《五花儀》被寫作《五花兒儀》。
古代漢字寫法中,可以将《五花儀》寫作《五花杻》。
她穿着一身五彩斑斓的衣服,真是一位真正的《五花儀》。
組詞:五彩斑斓、五光十色、五彩缤紛。
近義詞:五彩、繁花、豐富多彩。
反義詞:單調、樸素、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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