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五花判事。 宋 王禹偁 《谪居感事》诗:“五花仪久废,三尺法略施。”原注:“故事:舍人五花判事,今则废之久矣。”
“五花仪”是古代官制中的一种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含义 “五花仪”即“五花判事”,是唐代中书省设立的一种公文审批制度。中书舍人起草诏令时,需由五名官员分别用不同颜色的笔批注意见(即“五花”),最终汇总形成正式文件。
二、历史背景
三、相关延伸
注意:部分网络解释(如)将“五花仪”误作形容“美丽出众”的成语,此说法缺乏可靠文献支持,建议以历史制度解释为准。
《五花仪》是一个成语,意为五种彩色花纹的仪器。它通常用来形容事物美丽多彩。
《五花仪》的拆分部首是花,拆分笔画共有16画。
《五花仪》最早出现在《诗经·邶风·静女》中:“五縵之奇女兮,琴刺之以五綵。”意为有五种不同颜色的服饰和装饰的美女,借此形容她的美丽。
现代繁体字中,《五花仪》被写作《五花儿仪》。
古代汉字写法中,可以将《五花仪》写作《五花杻》。
她穿着一身五彩斑斓的衣服,真是一位真正的《五花仪》。
组词:五彩斑斓、五光十色、五彩缤纷。
近义词:五彩、繁花、丰富多彩。
反义词:单调、朴素、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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