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種 * 行為。《韓非子·說疑》:“人臣有五姦,而主不知也。為人臣者,有侈用財貸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衆者;有務朋黨,狥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隋書·天文志中》:“五姦争作,暴骨積骸。”
“五奸”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術語,主要指臣子或下屬可能采取的、危害君主或上級的五種奸詐行為。其核心含義在于揭示和防範臣下對君主的欺騙與不忠。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古代典籍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釋義 “五奸”指臣子蒙蔽、欺瞞、危害君主的五種奸邪手段。該概念最早系統闡述見于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子的著作《韓非子·八奸》,旨在為君主提供辨識和防範奸臣的方法。它體現了古代政治中對權力制衡和忠誠度的深刻警惕。
二、具體類型解析(基于《韓非子·八奸》歸納) 韓非子雖提出“八奸”,但後世常将其中危害性最大或最具代表性的五類行為概括為“五奸”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同床”之奸:
“在旁”之奸:
“父兄”之奸:
“養殃”之奸:
“民萌”之奸:
三、曆史語境與重要性 “五奸”理論是韓非子“術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深刻揭示了專制制度下,權力核心周圍可能滋生的腐敗與背叛風險,為君主提供了識别和防範奸佞的具體方向。這一概念對後世中國政治思想史和吏治研究産生了深遠影響。
四、現代引申與使用 在現代語境中,“五奸”有時被引申用于:
權威參考來源:
“五奸”是源自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概念,特指臣子可能危害君權的五種奸邪行為,最早由《韓非子·說疑》提出。具體内容如下:
指臣子通過以下五種手段謀取私利、擾亂政權的行為:
該概念出自法家典籍《韓非子·說疑》,體現了法家對臣子權力擴張的警惕。韓非子認為君主需警惕這五種行為,否則會導緻「暴骨積骸」(百姓骸骨堆積如山的慘狀)。
多用于描述政治鬥争或權力博弈,如:
需注意:該詞具有特定曆史語境,現代使用需結合具體情境,避免簡單套用。更多原始文獻可參考《韓非子》第四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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