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再,不會再次。《呂氏春秋·義賞》:“詐僞之道,雖今偷可,後将無復。” 陳奇猷 校釋:“此文意謂詐僞之道,雖今可以苟且得利,後将不可復得利也。”《晉書·王導傳》:“ 桓彜 見朝廷微弱……憂懼不樂。往見 導 ,極談世事,還,謂 顗 曰:‘向見 管夷吾 無復憂矣。’” 唐 韓愈 《落葉送陳羽》詩:“落葉不更息,斷蓬無復歸。”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下·格局》:“ 聖歎 之評《西廂》,可謂晰毛辨髮,窮幽極微,無復有遺議於其間矣。”
(2).指不再有,沒有。 晉 葛洪 《抱樸子·對俗》:“不死之事已定,無復奄忽之慮。” 南朝 梁元帝 《金樓子·雜記上》:“少來搜集書史,頗得諸遺書,無復首尾,或失名,凡百餘卷。” 瞿秋白 《赤潮曲》:“解放我殖民世界之勞工,無論黑、白、黃,無複奴隸種。”
(3).沒有履行。 漢 劉向 《說苑·雜言》:“ 仲尼 曰:‘不強不遠,不勞無功,不忠無親,不信無復,不恭無禮,慎此五者,可以長久矣。’”
(4).不能恢複。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必仁且知》:“其規非者,其所為不得其事,其事不當,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絶世無復,殘類滅宗亡國是也。”
"無複"是現代漢語中具有多重語義功能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特征可通過曆時演變和共時用法兩個維度解析:
一、曆時語義流變 該詞最早見于《詩經·大雅》"無複我梁",此處"無"為否定副詞,"複"作動詞表重複行為,構成狀中結構。至六朝時期凝固為雙音詞,如《世說新語》載"無複疑慮",此時已發展為表徹底否定的副詞。
二、共時語義系統(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副詞用法 表徹底否定:"災後村落無複完整建築",其否定強度高于"不再",含事物本質改變義。句法多修飾VP,呈現[+終結性]特征。
動詞用法 作連動結構後項:"此事無複商議餘地","複"保留"回複"本義,整體表"沒有回旋空間"。此用法受古漢語殘留影響,多用于正式語體。
三、語用特征分析(據《現代漢語虛詞詞典》) 否定轄域具有雙向性:既可前指已然狀态("往昔盛況無複存在"),亦可後指未然可能("未來無複可能")。這種時空包容性使其區别于同類否定副詞。
四、認知語言學解析 概念整合過程中,"無"的否定圖式與"複"的循環圖式相互作用,産生"非循環性終結"的複合意象,如"季節輪回無複舊觀",既否定重複又強調質變。
五、類型學參照 比較日語"再び~ない"與韓語"다시 안"等對應表達,可見漢語"無複"的特殊性在于:①否定詞前置的句法特征 ②蘊含狀态改變的語義内涵 ③書面語體的語用傾向。
“無複”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析:
不再發生
指某事物或行為不會再次出現。
例如《呂氏春秋·義賞》:“詐僞之道,雖今偷可,後将無復。”
晉代葛洪《抱樸子·對俗》中亦用此義。
不再存在
表示某種狀态或事物徹底消失。
如瞿秋白《赤潮曲》:“無複奴隸種。”
南朝梁元帝的記載中也有類似用法。
未履行
指承諾或責任未被完成。
漢代劉向《說苑·雜言》提到“不信無復”,強調失信導緻無法維系關系。
無法恢複
形容事物不可逆轉或無法複原。
如《晉書·王導傳》中“無復憂矣”,暗含局勢已定。
作為成語時,“無複”特指不可挽回的狀态,例如關系破裂、機會喪失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例證或不同語境下的用法,可參考《呂氏春秋》《晉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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