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以青、赤、黃、白、黑五色分别代表東、南、中、西、北五方。《論語·陽貨》“惡紫之奪朱也” 南朝 梁 皇侃 疏:“謂青、赤、黃、白、黑,五方正色。不正謂五方間色,緑、紅、碧、紫、駵黃色是也。”《通典·兵二》:“旗身旗腳,但取五方色,迴互為之。”
“五方色”是中國古代哲學與色彩體系結合的重要概念,指青、赤、黃、白、黑五種顔色,分别對應東、南、中、西、北五個方位。據《周禮·考工記》記載:“東方謂之青,南方謂之赤,西方謂之白,北方謂之黑,天謂之玄,地謂之黃。” 這一體系與五行學說(木、火、土、金、水)相配,形成“五色—五行—五方”的關聯框架,成為傳統禮儀、建築、服飾等領域色彩運用的理論基礎。
從文化内涵看,五方色具有三重象征:
需特别說明的是,“五方色”不同于現代光譜學定義,其色彩範疇包含物質屬性與象征意義的雙重維度,如“黑”不僅指玄色顔料,更隱喻“玄武”代表的北方水德。這種複合性體現了中國傳統色彩觀“以色載道”的核心特征。
五方色是中國古代傳統色彩理論中的重要概念,具體指青、赤、黃、白、黑五種顔色,分别對應東、南、中、西、北五個方位。以下是詳細解釋:
五方色源于古人對天地五方的認知,将顔色與方位結合形成象征體系:
此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如《論語·陽貨》中提及“五方正色”,南朝梁皇侃進一步注解為“青、赤、黃、白、黑為正色”,而綠、紅等為間色。唐代《通典》記載,五方色曾用于軍事旗幟設計,如“旗身旗腳取五方色迴互為之”。
五方色不僅用于方位标識,還滲透于服飾、建築、禮儀等領域。例如:
現代語境中,五方色可引申為“豐富多彩”的象征,如形容多元文化或絢麗景色。但這一用法屬于現代擴展,核心含義仍基于傳統方位與色彩的對應關系。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文獻考證,可參考《通典》《論語注疏》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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