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無辯 ”。
無辨(wú biàn)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哲學意蘊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詞義、用法及文化語境三個層面解析:
詞義解析
從構詞結構看,“無”表否定,“辨”指辨别、區分,故“無辨”本義為“不去辨别”或“無法區分”。在《漢語大詞典》中,該詞被釋為“混同為一,不作分辨”,強調對事物差異的消解。例如《莊子·齊物論》中“萬物與我為一”,即暗含“無辨”的思維邏輯。
哲學引申
道家與佛家文獻中,“無辨”常被賦予超越二元對立的哲學内涵。《中國哲學大辭典》指出,該詞在《道德經》中體現為“無名之樸”的境界,主張破除名相分别,回歸本質統一。禅宗典籍《壇經》亦以“不二法門”呼應此概念。
文學應用
古代詩詞中,“無辨”多用于描寫物我交融的審美體驗。如王維《終南别業》中“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通過消解主客界限,營造出“山水無辨”的意境,此用法在《古代漢語常用詞詞典》中有例證收錄。
“無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以下為詳細分析:
詞義核心
指“無法辨别或區分事物的差異”,強調事物間的相似性或混雜性,導緻難以分辨。
例如:“兩者外形無辨”表示兩個物體外觀完全相同,無法區分。
異體形式
該詞與“無辯”通用,部分文獻中二者互為異體寫法。
客觀描述事物
用于形容事物特征高度相似,如“真假無辨”“顔色無辨”。
主觀辯解能力
在辯論場景中,表示“無法提出有效反駁或辯解”,例如:“面對質疑,他顯得無辨”。
道家思想關聯
《莊子·齊物論》提到“無辯”概念,主張消除是非對立的界限,體現“萬物齊一”的哲學觀。
曆史文獻用例
《呂氏春秋》中“可、不可無辨”批判邏輯混亂的現象,強調需明确是非标準。
“無辨”既可描述客觀事物的不可區分性,也可表達主觀辯駁能力的缺失,需結合語境理解。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文獻出處,可參考、2、6、9的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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