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谄谀邪曲。《韓非子·詭使》:“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繩墨,誅姦人,所以為上治也,而愈疏遠;諂施順意,從欲危世者近。” 陳奇猷 集釋引 劉師培 曰:“案施當訓邪。”
"谄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籍用例兩方面進行解釋:
一、字義解析
本義指用卑賤的态度奉承讨好他人。《說文解字》釋為“諛也”,即阿谀奉承之意。
此處意為施行、表現。《說文解字》釋“施”為“旗貌”,引申為舉措、行為。
二字組合後,“谄施”指通過言行刻意表現谄媚之态。
二、古籍文獻用例 《禮記·表記》中明确記載:
“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是故君子貌足畏也,色足憚也,言足信也。《甫刑》曰: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躬。君子不以色親人;情疏而貌親,在小人則穿窬之盜也與?君子不谄施,不親利。”
此處“谄施”與“親利”并列,強調君子應避免谄媚逢迎之舉,體現正直品性。
三、綜合釋義
“谄施”指為讨好他人而故意表現出的阿谀奉承言行,含貶義。其核心在于通過刻意行為(施)傳遞谄媚(谄)之意,反映古代儒家對虛僞奉承的批判态度。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谄施”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得出:
詞義解釋
該詞意為谄谀邪曲,即通過阿谀奉承、迎合他人來達到不正當目的的行為。其中“谄”指巴結奉承,“施”在此處被訓诂學家劉師培注解為“邪”(即不正直),而非現代漢語中“施行”的常用義。
文獻出處
主要見于《韓非子·詭使》:“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繩墨,誅姦人,所以為上治也,而愈疏遠;諂施順意,從欲危世者近。” 這裡通過對比正直者被疏遠、谄媚者受親近的現象,批判了政治生态的扭曲。
結構分析
屬于并列式合成詞,由兩個近義語素“谄”(谄媚)與“施”(邪曲)共同構成,強化了詞義的貶義色彩。
用法特點
該詞具有鮮明的古典文獻特征,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其核心語義可對應現代詞彙如“曲意逢迎”“阿谀邪僻”,但保留了先秦時期以單字組合表意的語言特點。
建議對古文語境感興趣的讀者,可查閱《韓非子集釋》等注疏文獻,深入了解該詞在法家思想中的批判性使用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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