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傳布和稱道。《金史·張汝霖傳》:“本朝法制,坦然明白,天下之人,無不聞誦。”
"聞誦"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文化積澱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文獻應用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源構成 "聞"在《說文解字》中解作"知聲也",指通過聽覺接收信息并形成認知,如《論語·裡仁》"朝聞道,夕死可矣"中的經典用法。"誦"在《說文》釋為"諷也",本義指有節奏的朗讀,如《周禮·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的記載。二字組合構成"聞誦",形成從聽覺接收信息到口頭表達輸出的完整認知閉環。
二、文獻應用 該詞主要見于古代教育文獻,如《禮記·文王世子》"春誦夏弦,大師诏之",鄭玄注"誦謂歌樂也",孔穎達疏"聞誦已熟",指通過反複聆聽和誦讀掌握經典文獻的教學過程。在《漢書·藝文志》中,"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的記載,也印證了"聞誦"在古代官吏培養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三、文化内涵 作為古代教育方法論的具體實踐,"聞誦"承載着中國傳統文化"口耳相傳"的學術傳承特色。朱熹在《學校貢舉私議》中強調"讀經必專一,必以漸而入",這種強調聽聞與誦讀相結合的學習方式,形成了"耳治""目治"相配合的傳統治學路徑。該詞在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其體現的"聽說互動"學習理念仍具有現實教育意義。
“聞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依據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基本定義
指“傳布和稱道”,強調對事物或法制的廣泛傳播與贊譽。該用法源自《金史·張汝霖傳》:“本朝法制,坦然明白,天下之人,無不聞誦”。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對制度、法令或思想的普遍認可,例如古代文獻中稱頌國家法制完善時使用。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通過傾聽他人朗誦或講解來學習知識”,例如: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金史》原文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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