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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繡院的意思、文繡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文繡院的解釋

官署名。 宋 置,屬少府監。《宋史·職官志五》:“文繡院,掌纂繡,以供乘輿服禦及賓客祭祀之用。”《續資治通鑒·宋徽宗崇甯三年》:“三月,辛巳,置文繡院。”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文繡院是中國宋代官方設立的專門機構,隸屬少府監,主要負責宮廷禦用刺繡品及高檔絲織紋飾的設計、生産與管理。其名稱中“文”指紋飾、圖案,“繡”即刺繡工藝,“院”表明其官署性質。

一、機構性質與職能

文繡院是宋代少府監下屬的“院”級單位,與绫錦院、染院等并列,專司刺繡工藝。其核心職能包括:

  1. 宮廷用品制作:為皇室成員、宮廷禮儀及賞賜活動制作龍袍、禮服、屏風、帳幔等刺繡精品。
  2. 紋樣設計與監管:設計符合宮廷審美的圖樣,并監督繡工技法與質量标準,确保成品符合禮制規範。
  3. 工匠管理:集中招募技藝精湛的繡匠,按宮廷需求進行分工協作,推動刺繡工藝的精細化發展。

二、曆史地位與影響

文繡院的設立标志着宋代刺繡工藝的官營化與專業化,其特點包括:

三、文獻佐證

  1. 《宋史·職官志》明确記載少府監下設文繡院,與後苑造作所并列,印證其宮廷服務機構屬性(參見《宋史》卷一百六十五·職官志)。
  2. 《宋會要輯稿·職官》詳述其工匠編制與物料供應體系,如“掌纂繡之事,以供乘輿服禦及賓客祭祀之用”(參見《宋會要輯稿·職官》)。
  3. 《續資治通鑒長編》提及崇甯三年(1104年)宋徽宗裁并文繡院入繡作,反映其機構沿革(參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十)。
  4. 《繡譜》(清代丁佩著)追溯宋代文繡院對“平、齊、細、密、勻、順、和、光”技法的規範,體現其工藝标準傳承(參見《繡譜》卷上·擇地篇)。

四、延伸考據

文繡院使作為主管官員,多由内侍省宦官兼任,側面反映其服務宮廷内廷的職能性質(見《宋會要輯稿·職官》三十六之三十七)。其部分刺繡遺存現藏于故宮博物院,如宋代缂絲《蓮塘乳鴨圖》,可佐證其工藝高度。


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文繡院”一詞有兩種不同維度的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一、曆史機構(主要含義)

  1. 性質與隸屬
    文繡院是宋代設立的官方機構,隸屬于少府監,負責管理刺繡相關事務。

  2. 職能範圍
    其職責包括“掌纂繡”,即組織刺繡生産,專供皇帝服飾(乘輿服禦)、賓客接待及祭祀典禮等場合使用。

  3. 設立時間
    據《續資治通鑒》記載,宋徽宗崇甯三年(1104年)三月正式設置該機構。


二、成語引申(次要含義)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成語,形容才情出衆、學識淵博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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