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耳聽不及對面相見。常有倍加欽佩的意思。《北史·列女傳·房愛親妻崔氏》:“吾聞聞名不如見面,小人未見禮教,何足責哉!”《水浒傳》第三回:“ 魯提轄 連忙還禮,説道:‘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勝似聞名!’”《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七回:“這兩位的大名,我是久仰得很的,今日相遇了,真是聞名不如見面。” 林斤瀾 《一九三七和十三·背竹管的紅軍》:“聞名不如見面。 杜百魚 見了這支隊伍,覺得比傳說中的還要神奇。”
“聞名不如見面”是一個常用成語,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用法:
一、基本含義 指僅通過傳聞了解某人或事物,不如親自見面感受更真實可靠。強調直接體驗的重要性,常隱含“見面後印象更深刻”的意味。
二、出處與演變
三、使用場景
四、延伸理解 成語後半句“見面勝似聞名”進一步強化了“親曆優于耳聞”的對比。現代多用于社交、評價等場景,隱含對傳聞與真實差異的認知。
注:如需具體古籍原文或更多文學例證,可參考《北史》《水浒傳》等文獻。
《聞名不如見面》是一句成語,意為親眼見到一個人比聽别人說更能了解他的品貌和特點。這句成語的拆分部首是“阝”和“文”,共有10畫。
這個成語來源于古代的一種風俗習慣,在古代,人們在進行社交活動時大多以親見為重。因此,親眼見到一個人比聽其他人的描述更能真實地了解他的樣貌和性格。而這句成語則是用來形容一個人的名聲不如親眼見面時的印象來得直觀和準确。
在繁體字中,這個成語的寫法是「聞名不如見面」。
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但整體上仍然可以辨認出現代漢字。古時候,「聞」的上面會有一個「耳」字旁,表示與聽覺有關;「見」中間有一個「目」字旁,表示與視覺有關。
這句成語可以用于日常交流和寫作中,例如:
1. 我聽說過他很聰明,但是聞名不如見面,直到見到他我才相信。
2. 這個明星的名聲很大,但是聞名不如見面,他的真實形象讓人失望。
與“聞名不如見面”意思相近的成語有:“目睫之見”、“親眼見到為準”等。
與“聞名不如見面”意思相反的成語有:“名勝無實”、“聞風喪膽”等。
相似的組詞有:聞名、見面、親見等。
綜上所述,“聞名不如見面”這句成語表達了親眼見到一個人比聽别人說更能了解他的品貌和特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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