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engaged] 指訂婚
(1).《詩·大雅·大明》:“文定厥祥,親迎于 渭 。” 朱熹 集傳:“文,禮;祥,吉也。言蔔得吉而以納币之禮定其祥也。”後因稱訂婚為“文定”。《宋宮十八朝演義》第二回:“因為 杜夫人 急切要給 匡胤 娶親,所以一經文定,不久就把 賀 家女兒娶了過來。”
(2).經過删除選定的文集。 清 靳治荊 《<南雷文定>序》:“﹝先生﹞於是盡汰其等身之著,而約存若幹首,彙為一編,名曰‘文定’。”
文定,漢語複合詞,最早可追溯至《詩經·大雅·大明》"文定厥祥,親迎于渭",原指周文王通過占卜确定婚期吉兆的禮儀程式。後經詞義演變,現作為婚姻禮俗的雅稱,特指古代"六禮"中的"納征"環節,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禮以确定婚約。《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訂婚"的代稱,因周文王婚儀典故而具備禮制色彩。
該詞承載三重文化内涵:其一為禮儀程式,《禮記·昏義》載納征"先告以物而納之",強調聘禮的象征意義;其二為占卜文化,《儀禮》注疏提及"問名而後蔔",體現先秦婚俗中的天命觀;其三為文學意象,明清小說常用"文定之喜"指代訂婚場景,如《醒世姻緣傳》第四十回即有用例。
現代漢語中,"文定"多用于書面語或傳統婚慶文書,與"訂婚"構成雅俗互補關系。參考《周禮·地官·媒氏》對婚聘制度的記載,以及清代學者孫希旦《禮記集解》對納征儀注的考釋,可見該詞始終保持着禮制術語的莊重性。
“文定”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詞彙,其核心含義與訂婚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文定”指古代婚姻六禮中的“納吉”環節,即男方通過占卜獲得吉兆後,向女方正式确定婚約,相當于現代所說的“訂婚”。例如《詩經·大雅·大明》記載:“文定厥祥,親迎于渭”,描述了周文王通過占卜确定吉日,迎娶太姒的故事,後世因此以“文定”代指訂婚。
在部分文獻中,“文定”也被引申為文章或言辭文雅、條理清晰(如“文定厥祥”中的“文”可解為禮儀或文采),但此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文定”主要用于描述傳統婚俗中的訂婚環節,承載着禮儀文化和曆史典故。如需了解更完整的婚俗流程,可參考《周禮》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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