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卷;文書。 唐 韓愈 《上留守鄭相公啟》:“盜相公文牒,竊注名姓於軍籍中,以陵駕府縣。”《舊唐書·崔器傳》:“ 器 懼,所受賊文牒符敕,一時焚之。”《古今小說·單符郎全州佳偶》:“候至日中,還不見發下文牒。”
“文牒”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含義為官方文書或公文,常見于古代行政、外交等正式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文牒”是古代官方文書的統稱,功能類似現代護照、公函,常見于行政、外交及文學作品中。其使用延續至今,多見于曆史重現或文化活動中。
《文牒》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官方發布的文件或公文。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第一個字是“文”,意為文字、文化,第二個字是“牒”,意為公文、信件。
《文牒》的第一個字“文”的部首是“文”字旁,它的總筆畫數是9。第二個字“牒”的部首是“牛”字旁,它的總筆畫數是10。
《文牒》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司牧》一書中,後來在曆史文獻、經典書籍中被廣泛引用。在繁體字中,這個詞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古時候,“文牒”可以寫成“文票”的形式。它的字義和用法與現代的《文牒》相同。
1. 政府頒布了一份重要的《文牒》,宣布了新政策。
2. 這封《文牒》由市長親自籤發。
1. 文字:表示書面語言的符號。
2. 文化:指人類智慧的結晶和社會風尚的總和。
3. 文稿:指已經寫好尚未出版的書籍或文章。
4. 公牍:指政府或機關出具的官方公文。
近義詞:文件、公函、公文。
反義詞:口頭、傳言、口信。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