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背拖拉。 宋 陳瓘 《進四明尊堯集表》:“臣依禀聖旨,不敢違滞。”
違滞(wéi zhì)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文言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因違背規則或拖延而導緻事務停滞、積壓不辦。該詞多用于描述公務、文書處理中的延誤現象,強調因主觀或客觀原因造成的阻滞狀态。以下從權威詞典角度解析其詳細釋義與用法:
公務延誤
指官方文書或行政事務因處理不當而積壓拖延。
例:《清史稿》載“文書違滞,贻誤軍機”,指公文積壓延誤重要事務。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卷 第543頁。
行動受阻
引申為事物因受阻而停滞不前,含“違背常理以緻滞留”之意。
例:宋代法令“諸事違滞者,杖八十”,強調對拖延公務的懲處。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第1286頁。
二字組合後,突出“因違背規則或怠惰導緻事務堵塞”的語義。
曆史公文語境
多見于古代奏章、律法,如明代《大明律》規定:“官府文書違滞三日,吏杖六十。”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3215頁。
現代引申用法
偶見于學術文獻,形容流程、政策執行中的梗阻現象。
例:“改革措施遭地方違滞,推行緩慢。”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第1352頁。
《漢書·鄭當時傳》:“文書委積,坐曹治事,至夜分不得休。”
(注:雖未直用“違滞”,但“委積”一詞與之義近,反映公務積壓現象。)
來源:《二十四史全譯》(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第5冊 第201頁。
“違滞”是兼具動作性(違背)與狀态性(停滞)的複合詞,其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尤以描述行政、法律領域的延誤現象為典型。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在研究曆史文獻或公文寫作時仍需準确理解其内涵。
“違滞”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違背拖拉”,通常用于描述對指令、規則或事務的不遵從且拖延處理的狀态。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語境應用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宋代陳瓘《進四明尊堯集表》中提到:“臣依禀聖旨,不敢違滞”,意為嚴格遵循指令、不敢違背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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