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dyguard] 衛兵
衛士欲止。——《史記·項羽本紀》
衛士仆地。
負責警衛的兵士。《穀梁傳·僖公十年》:“ 麗姬 欲為亂,故謂君曰:‘吾夜者夢夫人趨而來。’曰:‘吾苦畏,胡不使大夫将衛士而衛冢乎!’” 漢 荀悅 《漢紀·惠帝紀》:“衛尉掌宮門衛士,屯兵諸侯。” 清 李漁 《玉搔頭·弄兵》:“勁旅當先,謀臣隨駕,衛士兩行輔夾。” 洪深 《青龍潭》第四幕:“我兄弟一個人,隻帶了兩名衛士,到這裡來和他們硬挺。”
“衛士”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衛士(wèi shì)指負責警衛的兵士,通常指保衛重要人物、場所或事物的專職人員。該詞源于古代軍事制度,強調守護與防禦的職責。
法語中“衛士”譯為“garde du corps”(貼身護衛),如例句“Gardiens de mon domaine”體現了其守護職責的延伸。
衛士是一個漢字詞語,主要有以下幾層含義:
1. 保護守衛的人。表示擔任保護、守衛職責的人員,通常用來形容武器裝備、技能出色的人。
2. 保衛守護的角色。指在某種場合、事件中扮演着保衛、守護角色的人。
3. 泛指維護、捍衛某種東西的人。如環境衛士、道德衛士等。
衛士的拆分部首為卩和廴,分别表示衛字的左右兩邊部分,總筆畫數為12。
衛士一詞最早來源于古代漢字,衛字的含義為守護、保衛等。士字的含義為有才能、有文化修養的人。兩字合并,表示具備保護職責、有一定技能的人。
衛士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衛士。
在古代漢字中,衛士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衛字的舊寫形式為衞,士字的舊寫形式為壯。
1. 他是我們學校的教官,是一名優秀的衛士。
2. 在災難面前,他挺身而出,成為了這個城市的衛士。
3. 她是環境保護協會的衛士,專門負責保護自然環境。
1. 衛士隊:指由一群衛士組成的隊伍。
2. 衛士精神:指具備衛士特質和責任感的精神狀态。
3. 衛士姿态:指衛士在保護、守衛行動中所展現出的态度和形象。
1. 衛兵:特指執勤、護衛的軍隊人員。
2. 看守:指負責看管、保護特定區域或對象的人員。
3. 保镖:指為某人提供安全保護的私人護衛。
1. 敵人:指與自己立場對立、具有威脅性的人或組織。
2. 侵犯者:指試圖侵犯、破壞某種利益或權益的人。
3. 破壞者:指故意破壞、破壞秩序的人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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