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雜亂失常。《禮記·樂記》“過作則暴” 唐 孔穎達 疏:“過作則暴者,謂違暴失所。若過誤作樂,則樂體違暴。失文武之意,謂文樂武樂雜亂也。”
“違暴”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見于古代文獻注釋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違暴”指雜亂失常的狀态,常用于描述禮樂制度或行為規範失去原有秩序的情況。
出處與例證 該詞出自唐代孔穎達對《禮記·樂記》的注解。原文提到“過作則暴”,孔穎達疏解為:“若過誤作樂,則樂體違暴,失文武之意,謂文樂武樂雜亂也。” 意指錯誤地創作音樂會導緻禮樂體系混亂,失去周文王、周武王時期制定的雅正規範。
字義拆分
現代應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主要作為學術研究中的古語詞,常見于文獻考據或訓诂學領域。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古籍原文或曆代注釋差異,可參考《禮記》相關研究文獻。
違暴是一個漢字詞,由“違”和“暴”兩個字組成。
“違”字的部首是辶,總共有7個筆畫;“暴”字的部首是日,總共有10個筆畫。
“違暴”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華陽國語》中的句子:“不貳違暴,親親之義也。”表示違背暴力,推崇親情的價值觀。
在繁體字中,“違”字的寫法為「違」,“暴”字的寫法為「暴」。
在古時候,“違”字的寫法有時會用「闱」代替;“暴”字則是常用字,寫法并未有明顯變化。
1.他堅決違暴,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暴力活動。
2.他的行為完全違背了家庭道德,簡直是暴戾的表現。
違背、違法、違規、暴力、暴戾、暴行
抗暴、抗禦、抵制、違逆
順從、從善、合法、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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