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制炊器。《後漢書·禮儀志下》:“東園武士執事下明器……瓦竈二,瓦釜二,瓦甑一。” 前蜀 杜光庭 《錄異記·鬼神》:“ 廬山 九天使者真君廟 門外,有石如瓦甑,光滑瑩潔,人嘗看玩之,頗有靈異。” 宋 陸遊 《小疾自警》詩:“淖糜煮石泉,香飯炊瓦甑。”
瓦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指中國古代以陶土燒制的炊具。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瓦”指陶土燒制的器皿,“甑”為底部帶孔的蒸具,二者組合指代蒸食器具。其結構分上下兩層:下層為鬲形盛水器,上層為帶透氣孔的圓形甑體,通過蒸汽加熱食物,《中國器物史》指出這種設計體現了先秦時期中原地區的烹饪智慧。
作為新石器時代晚期出現的典型炊具,瓦甑在商周時期達到制作巅峰。《中國考古學大辭典》收錄的二裡頭遺址出土文物顯示,其高度約30-50厘米,口徑20-35厘米,采用夾砂灰陶制作以增強耐熱性。該器具主要應用于粟、黍等谷物蒸制,《古代生活器具考》記載其使用需配合草編鍋蓋,形成完整的氣循環系統。
在文化層面,《辭海》特别标注瓦甑作為“鼎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青銅禮器存在明确的階級使用差異,普通民衆多用陶甑,貴族則使用銅甑。東漢時期隨着鐵器普及,瓦甑逐漸被甗形器取代,但其構造原理仍影響後世蒸籠設計。
“瓦甑”是古代常見的陶制炊具,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析:
一、基本釋義 讀音為wǎ zèng,指用陶土燒制的蒸煮器具,主要用于烹饪食物。古代文獻如《後漢書·禮儀志下》記載其為祭祀明器之一,宋代陸遊《小疾自警》詩中也有“香飯炊瓦甑”的描述,印證其作為生活用具的實用屬性。
二、文化引申 在語言發展過程中,“瓦甑”被賦予象征意義。其中“瓦”代表質樸的陶器,“甑”為蒸具,二者結合比喻品德高尚、行為端正之人,強調如陶器般純潔無瑕的品格。該用法常見于對人物操守的贊美或自我修養的表達。
若需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如杜光庭《錄異記》中關于廬山石甑的靈異記載),可進一步查閱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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