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辭卻。《文選·蔡邕<郭有道碑文>》:“委辭召貢,保此清妙。” 李善 注:“言有召貢者,委棄而辭之。”
(2).猶緻詞。《新唐書·李晟傳》:“﹝ 吐蕃 ﹞即遣使委辭,因 燧 請和。”
“委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差異,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作為成語時,“委辭”指推诿責任、辭去職務或解雇他人的行為,強調對責任的逃避或推卸。例如:
辭卻
指推辭或拒絕任命,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文選·蔡邕<郭有道碑文>》提到“委辭召貢”,意為推辭朝廷的征召。
緻詞
表示委婉地表達意見或提出請求。例如:
《新唐書·李晟傳》中,吐蕃遣使“委辭”并求和,即通過委婉言辭傳遞信息。
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高權威來源如《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
委辭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女”和“止”兩個部首組成,共有12個筆畫。它讀音為wěi cí。
委辭的來源不詳細,但它是一個古代漢字,擁有着悠久的曆史。在繁體字中,委辭的寫法為“委辭”。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委辭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古時候的寫法是将“女”字的左邊加上一個“収”字,然後再加上右側的“止”字。
委辭的意思是:“辭謝,讓與他人”。它主要描述一個人把某事或某物讓給另外的人或機構。通常表示放棄自己的權益或權力。
1. 在公司内部重新安排工作後,他委辭了原本的職位。
2. 他因為某種原因委辭了擔任該項目的領導職位。
委派、辭職、辭别、辭行、委任。
辭去、辭退、辭呈。
接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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