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一種較輕的刑罰。不殘傷其身體,隻罰勞役。《晉書·刑法志》:“更依古義制為五刑。其死刑有三,髠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贖刑十一。”
"完刑"是中國古代刑罰體系中的一種身體刑,指以損傷犯人身體完整性為懲戒手段的刑罰類别。《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一種剃除須發或毀壞肢體的刑罰"(來源:《漢語大詞典》),《中國法制史》則具體指出該刑罰在秦漢時期主要適用于輕罪犯人,與肉刑中的"刑刑"(斷肢體)形成輕重層級(來源:《中國法制史》)。
其具體特征體現在三個方面:
該刑罰自秦代确立,經漢唐演變,至宋代逐漸被杖刑替代。其發展軌迹反映中國古代"明德慎罰"思想與威懾懲戒原則的平衡實踐(來源:《中國刑法通史》)。
完刑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刑罰形式,其核心特點在于不殘傷受刑者的身體,主要通過勞役進行懲罰。以下是詳細解釋:
完刑屬于古代較輕的刑罰,最早見于《晉書·刑法志》記載。其名稱中的“完”指保留身體完整,即不施加肉刑(如割鼻、斷足等),僅通過強制勞動或剃除須發(耐刑)以示懲戒。
現代中國法律體系中并無“完刑”這一概念。當前刑罰分為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和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均以限制自由或財産處罰為主,不涉及古代剃發或羞辱性手段。
完刑體現了古代“以勞代刑”的思想,既達到懲戒目的,又利用罪犯勞動力,反映了當時法律對人身體完整性的部分保留。
注:如需了解具體古籍記載或現代法律條文,可參考《晉書·刑法志》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章節。
奔牛駁藓不凍港茶園車輢嗤诋辍棄得意忘象訂補賦徭刮辣辣骨咄犀黑藓鴻遠環集矯矯焦皂嘉響激盜解舍解衣推食精胖積歲累月九牛一毫極眼勞勞嚷嚷累歲冷臉子六器龍馬龍堂毛起馬羊劫媺惡尼珠判斷句貧下中農披山愆犯乾統清醑清語裙幅三權撒撒沙叱利少母社稷壇速遞慆耳鐵絚推燥居濕危房嵬崛韋袴無那哈五月先兒纖仄歙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