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納捐稅。 劉大白 《賣布謠》二:“沒錢完捐,奪布充公。奪布猶可,押人太兇!”
“完捐”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完捐(wán juān)主要指交納捐稅,常見于近代文學作品中描述民衆繳納賦稅的場景。例如劉大白在《賣布謠》中寫道:“沒錢完捐,奪布充公”,反映了舊社會苛捐雜稅對百姓的壓迫。
該詞最早見于劉大白的詩歌《賣布謠》,通過“奪布充公”“押人太兇”等描述,生動展現了底層民衆因無力繳稅而遭受的苦難。
部分資料(如)提到“完捐”有“徹底舍棄”的引申義,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或高頻用例,可能屬于個别語境下的延伸解讀,需結合上下文謹慎參考。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賣布謠》原文或相關曆史文獻。
《完捐》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完全捐棄或放棄。
《完捐》的部首是手,共有9個筆畫。
《完捐》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尚書》中,用來描述以臣子的忠誠和奉獻精神。在現代漢語中,它常用于形容某人完全放棄、毫不保留的态度。
《完捐》的繁體字為「完捐」。
在古代,「完捐」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完鵑」、「完權」。
1. 他為了追求藝術事業,完捐了所有的財産。
2. 在面對艱難的選擇時,他選擇完捐自己的個人利益,為了團隊的成功。
完全、完美、完美無缺
放棄、舍棄、抛棄
保留、保存、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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