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瘾(wǎng yǐn),又稱網絡成瘾或互聯網成瘾障礙,是指個體因過度使用互聯網而導緻的明顯心理依賴和行為失控現象。其核心特征是對網絡使用産生強烈渴求,難以控制使用時間,即使明知對身心健康、社交或工作學習造成負面影響仍持續使用,停止使用後可能出現焦躁、空虛等戒斷反應。
詞義構成
“網瘾”為複合詞:“網”指互聯網,“瘾”指難以自拔的深度依賴。該詞生動描述了對網絡行為的病理性沉迷狀态,屬于現代漢語新生詞彙,常見于心理學及社會行為研究領域。
典型特征
診斷參考
世界衛生組織(WHO)在《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中将“遊戲障礙”(屬網瘾亞型)列為精神疾病,其診斷需滿足“持續至少12個月、行為嚴重幹擾個人生活”等标準(來源:世界衛生組織官網)。
社會影響
長期網瘾可能引發青少年人格發展障礙、家庭沖突及社會適應困難。中國教育部将“預防網絡沉迷”納入心理健康教育綱要,強調家校協同幹預(來源: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商務印書館出版,收錄“網瘾”詞條并釋義為“對互聯網的過度依賴”。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界定網瘾的臨床特征與幹預策略。
實證研究指出網瘾與大腦獎賞回路異常激活相關(來源:中科院心理所《網絡成瘾神經機制研究》)。
ICD-11對遊戲障礙的定性為網瘾研究提供國際标準依據。
網瘾,全稱網絡成瘾障礙(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 IAD),是指個體因過度使用互聯網而失去對上網行為的控制,導緻生理、心理和社會功能顯著受損的行為狀态與心理障礙。以下是詳細解釋:
網瘾的核心表現為對網絡的過度依賴與失控,具體特征包括:
醫學界對網瘾的定義存在一定争議,但普遍認為其屬于“行為成瘾”範疇。世界衛生組織(WHO)于2018年将“遊戲成瘾”納入《國際疾病分類》(ICD-11),間接承認網瘾的醫學地位。
根據權威醫學指南,網瘾的确診需滿足以下條件:
網瘾的醫學分類尚未完全統一,部分學者認為應歸為“過度使用”而非獨立疾病。但不可否認,其負面影響已引發廣泛關注,尤其是青少年群體。正确認識網瘾,平衡網絡與現實生活,是預防與應對的關鍵。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治療方法,可參考來源中的高權威性網頁(如、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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