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get] 不記得過去的事;沒有記住應該記住的
我忘記了他的名字
(1).不記得。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一》:“乃答以歲月之久,皆忘記。” 明 李贽 《與周友山書》:“我亦全然忘記近事,隻覺如初時一般,談説終日。” 朱自清 《背影》:“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
(2).該做的事沒有想到去做。 明 張居正 《女誡直解》:“你衆女将我這教誡的言語,務要勉勵,身體力行,不要怠慢忘記了。” 陳登科 《赤龍與丹鳳》十六:“他伸手一摸,軍帽忘記戴了,又跑回來找帽子。”
(3).沒有感覺到。 宋 範成大 《西江有單鹄行》:“懷安浦漵暖,忘記雲海寬。” 清 孫枝蔚 《九日汪叔定季甪招飲見山樓》詩:“笑聲亂落梧桐樹,忘記江頭羽檄馳。” 李準 《耕雲記》:“電閃着,雷打着,風卷着雲……那時我也忘記害怕啦!隻覺得好看。”
“忘記”是一個漢語動詞,表示因記憶缺失或主動選擇而無法回憶起某事物或經曆。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理解:
若需進一步探讨記憶科學或文化隱喻,可提供更具體的方向。
忘記是指遺忘、失去記憶的意思。當我們無法回憶起過去的事情、信息或者經曆時,就可以用忘記來表達這一含義。
忘字由心部和旺部組成,心部為主部,旺部為輔部。它共有七畫。
忘字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甲骨文和金文時期。在甲骨文中,忘字邊上常常有三個小點,表示一種忘卻的狀态。
繁體字中,忘字的形狀保持不變,隻是筆畫略有變化。
在古代,忘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以心部為主,下面加上一橫,表示忘卻的意思。
1. 我忘記了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情。
2. 請不要忘記明天的約會。
遺忘、忘卻、忘懷
忘卻、遺忘、喪失
記住、銘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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