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ernal) grandmother] [方]∶外祖母(外婆家:強盜的黑話,指行劫對象)
(1).外祖母。《法苑珠林》卷七一:“我是汝外婆,本為汝家貧,汝母數從我索糧食。”《儒林外史》第二一回:“舍下就在這前街上住,因當初在 浦口 外婆家長的,所以小名就叫做 浦郎 。” 茹志鵑 《妯娌》:“我的思想太自私,想分下紅來,拿幾個錢給孩子他外婆家裡,又想年下給孩子添件衣裳。”
(2).舊時嫖客對妓6*院老6*鸨的稱呼。 清 餘懷 《闆橋雜記·雅遊》:“妓家,僕稱之曰娘,外人呼之曰小娘,假母稱之曰娘兒,有客稱客曰姐夫,客稱假母曰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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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wài pó),漢語親屬稱謂詞,指母親的母親,屬于核心家庭關系中的外親長輩。以下從詞典釋義、詞源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細闡釋: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明确釋義為“母親的母親”,标注為口語化稱謂,在方言中普遍使用(如吳語、湘語、贛語等),與“姥姥”為同義詞。
《漢語大詞典》
收錄“外婆”詞條,強調其作為“母系血親”的定位,并指出古時亦稱“外祖母”,屬書面語與口語的差異。
“外”表示父系家族以外的親屬關系,“婆”泛指女性長輩,組合體現傳統宗族制度中“内外有别”的親屬劃分原則。
在南方方言區(如江浙、兩湖、四川等地)為常用稱謂,北方部分地區則多用“姥姥”。此差異源于古代人口遷徙與地域文化傳承。
在文學與民俗中,外婆常被賦予“慈愛守護者”的形象(如童謠《搖啊搖,搖到外婆橋》),體現隔代親情的親密性。
“外”字凸顯父系社會的親屬結構,反映傳統中國家庭以父系為中心的特點,母系親屬需加“外”字區分。
“外婆”是漢語對母系祖母的标準稱謂,兼具語言規範性、地域文化特征及社會倫理内涵。其使用延續了漢民族親屬制度的分類傳統,并在當代仍為重要的親情紐帶象征。
“外婆”是漢語中對母親的母親的稱呼,屬于親屬稱謂詞,常見于中國南方地區,北方則多用“姥姥”這一稱呼。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外婆”指代一個人的母親的母親(即外祖母),屬于母系親屬關系中的長輩。例如:“我的外婆今年八十歲了。”
方言差異
詞源與文化背景
情感色彩與使用場景
其他注意事項
如果需要進一步了解不同地區的具體用法或文化背景,可以參考語言學或民俗學相關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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