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賣食品與顧客帶出店外。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飲食果子》:“諸般蜜煎香藥……更外賣軟羊諸色包子,豬羊荷包。”
"外賣"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現代餐飲服務類詞彙,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層面:
一、作為動詞短語使用時,指餐飲商家将加工完成的食品通過配送人員送至消費者指定地址的服務行為。《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餐飲店派專人将食品送至顧客處"的消費形式。這種服務模式依托現代物流體系,實現了餐飲服務空間範圍的延伸。
二、作為名詞使用時,特指通過外送方式銷售的即食型食品。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當代漢語新詞詞典》的釋義,該詞可指代"經加工包裝便于攜帶的餐食",常見形态包括盒飯、套餐及預包裝食品。此類商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對即食食品的衛生标準要求。
三、從社會語言學角度,該詞彙映射出當代都市生活形态的演變。北京語言大學語料庫研究顯示,該詞在2000年後使用頻率增長超過600%,反映出互聯網經濟對傳統餐飲業的改造。其語義擴展還衍生出"外賣小哥""外賣箱"等關聯詞彙,構成完整的行業術語體系。
該詞彙的規範用法已被納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現代服務業常用詞表》,其詞源可追溯至明清時期的"外送"服務,現代語義定型于20世紀90年代快餐行業标準化時期。在語法功能上,既可作為謂語(如"我們外賣粽子"),也可充當定語(如"外賣訂單"),具備較強的構詞能力。
外賣的詳細解釋如下:
外賣指商家将商品或服務通過配送方式提供給消費者的模式,核心特征是“外送” 和“離店消費”。傳統理解以餐飲為主,如快餐、飲品等,但廣義上涵蓋送水、送花、商品配送等服務。
外賣改變了傳統消費習慣,推動“懶人經濟”發展,同時促進物流、包裝等關聯産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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