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陶制的葬具。《禮記·檀弓上》:“ 有虞氏 瓦棺。” 鄭玄 注:“始不用薪也, 有虞氏 上陶。”《後漢書·王堂傳》:“年八十六卒。遺令薄斂,瓦棺以葬。”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五:“ 臨卭 夾門鎮 ,山險處,得瓦棺,長七尺,厚幾二寸,與今木棺略同,但蓋底相反。”
瓦棺是古代喪葬文化中的一種特殊葬具,指用陶土燒制而成的棺椁。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材質與結構
“瓦”指陶土制品,“棺”即葬具。瓦棺整體由陶土燒造,呈長方形匣狀,部分帶有棺蓋。新石器時代遺址(如西安半坡)中常見以陶甕、陶罐為葬具的“甕棺葬”,可視為瓦棺的早期形态。
文獻記載
《禮記·檀弓上》載:“有虞氏瓦棺”,鄭玄注:“始不用薪也”,表明瓦棺是虞舜時代替代草裹屍體的進步葬具。《後漢書·王堂傳》亦有“斂以瓦棺”的記載,印證其延續至漢代。
新石器時代應用
仰韶文化半坡遺址發現大量兒童甕棺葬,以兩件陶甕扣合為棺,體現原始瓦棺形态。江蘇南京江甯湖熟鎮曾出土西周時期完整陶質瓦棺,長1.2米,印證文獻記載。
漢代演變
漢代瓦棺常與磚椁配合使用,如洛陽燒溝漢墓群中,瓦棺置于磚砌墓室内的葬式較為普遍,反映“棺椁制度”的層級化。
薄葬象征
《史記·秦始皇本紀》雲:“禹葬會稽,桐棺三寸,瓦棺未成”,将瓦棺與簡樸喪儀關聯。唐代孔穎達疏解《禮記》時強調:“瓦棺,殷土所用”,說明其區别于貴族木棺的平民屬性。
宗教功能
佛教文獻《法苑珠林》記載僧人圓寂後“以瓦棺葬之”,體現宗教儀式中對物質簡樸的追求。
學術參考文獻
“瓦棺”是古代的一種陶制葬具,主要用于殓葬死者。以下是關于該詞的詳細解釋:
瓦棺由陶土燒制而成,形似棺材,但材質與木棺不同。其名稱來源于制作材料(瓦片)及用途(棺椁)的結合。
瓦棺反映了古代喪葬習俗的多樣性,尤其是陶器在喪葬文化中的應用。漢代《後漢書·王堂傳》提到“遺令薄斂,瓦棺以葬”,體現了古人提倡節儉喪葬的觀念。
部分資料提到瓦棺可能演變為現代骨灰盒的前身,但這一說法需謹慎考證,更多體現為對古代葬具文化價值的認可(注:此來源權威性較低,僅供參考)。
瓦棺是古代陶制葬具的代表,兼具實用與文化意義,常見于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中。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禮記》《後漢書》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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