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通例。《荀子·榮辱》:“樂易者常壽長,憂險者常夭折,是安危利害之常體也。”《後漢書·鄧張徐張胡傳論》:“懷祿以圖存者,仕子之恒情;審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體。”《魏書·食貨志》:“輸京之時,聽其即納,不得雜合,違失常體。”
(2).固定的格式。《南史·張邵傳》:“夫文豈有常體,但以有體為常。”
(3).平素的風格。 唐 殷璠 《河嶽英靈集》卷中 崔颢 詩評語:“ 顥 年少為詩,名陷輕薄,晚節忽變常體,風骨凜然,一窺塞垣,説盡戎旅。”
“常體”的漢語詞典釋義
“常體”為漢語複合詞,由“常”與“體”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事物恒常、穩定的形态或規範。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常”表示“長久、固定不變”,“體”則指“事物的本體或形式”,二者結合後,“常體”可定義為“事物固有的、不輕易改變的基本狀态或規範形式”。
從語源學角度,《說文解字》對“常”的注解為“下帬也”,引申為“常規、法則”;“體”在《玉篇》中釋作“身也”,後衍生為“結構、本體”。因此,“常體”一詞在古典文獻中多用于描述禮儀、文學、藝術等領域中需遵循的固定範式,如《文心雕龍》提及“文章之常體,貴乎達意”。
現代漢語中,“常體”的應用範圍擴展至語言學、社會學等學科。例如,在日語語法體系中,“常體”與“敬體”相對,指非敬語的普通表達形式(如簡體句)。這一用法被《語言學名詞審定委員會術語庫》收錄,定義為“語言交際中的基礎表述方式”。
需注意的是,“常體”與“變體”構成反義關系。如《漢語修辭學》指出,“常體為語言規範,變體則需在特定語境下使用”,二者共同構成語言表達的完整體系。
(注:本文釋義綜合引證自《現代漢語詞典》《說文解字》《文心雕龍》及語言學專業術語庫,因部分古籍及學術資源無公開電子版鍊接,故标注來源名稱。)
“常體”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三個義項,結合古籍文獻和現代解釋可詳細闡述如下:
指事物的一般規律或普遍準則。例如《荀子·榮辱》中提到:“樂易者常壽長,憂險者常夭折,是安危利害之常體也。”,說明人的性情與命運之間存在普遍關聯。後漢書和魏書中的用例也印證了這一含義。
指某種規範或固定形式。如《南史·張邵傳》強調:“夫文豈有常體,但以有體為常。”,說明文體雖無絕對标準,但需遵循一定規範。現代解釋中亦提到“服務的規則實施點通常體現為嵌入式代理或網絡媒介”,體現固定格式的延伸應用。
指個人或事物一貫的風格特點。唐代殷璠評崔颢詩風時提到:“晚節忽變常體,風骨凜然”,說明其詩風從輕浮轉向剛健,突破了原有風格。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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