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脫簪珥 ”。
脫簪是古代中國後妃自請責罰的禮儀行為,指後妃主動摘除發簪、耳飾等貴重飾物,身着素服,以謙卑姿态向君主請罪或勸谏。這一行為源于周代禮制,承載着“自我懲戒以示警醒”的文化内涵,具體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脫”即摘除,“簪”為固定發髻的首飾(先秦稱“笄”),象征身份尊貴。後妃主動卸簪,意喻放棄榮寵,自貶身份。
完整程式包括去簪珥、着素衣、待罪于永巷(宮中旁室),通過自我降格表達對君主過失的勸誡。如《列女傳》載周宣王姜後“脫簪珥,待罪于永巷”,以自責促王勤政。
周宣王曾懈怠朝政,姜後自認“君王失禮,根源在妾”,遂脫簪待罪。宣王感其誠,自此勤勉治國(《列女傳·賢明傳·周宣姜後》)。
該行為将後宮德行與國政關聯,以“自省”觸發君主反思,成為後世後妃勸谏的典範模闆。班固《白虎通義》評其“以陰禮教六宮”,強調後妃對君權的道德約束作用。
漢代起,“脫簪”被納入宮廷禮法。《漢書·外戚傳》載“皇後脫簪珥叩頭”請罪之儀,成為皇室自我糾錯的固定程式。
詩詞中“脫簪”常喻賢德自持、匡正君過,如白居易《七德舞》“怨女三千放出宮,死囚四百來歸獄”暗引姜後典,贊太宗納谏如流(《白氏長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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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簪”是一個漢語成語,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及使用場景:
失去官職或地位
該詞最初指古代官員摘下象征身份的簪子,引申為被免職或降職。例如:“他因失職而脫簪歸鄉。”
女性自責請罪的象征
古代後妃或貴族女性通過取下簪珥(首飾)表示自我責罰或請罪,如《史記·外戚世家》記載鈎弋夫人“脫簪珥叩頭”以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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