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附結為婚姻。 南朝 梁 沉約 《奏彈王源》:“而託姻結好,唯利是求,玷辱流輩,莫斯為甚。” 宋 沉遼 《祭外姑彭城縣君文》:“嗚呼!託姻門下,行二十年,東西會散,恩愛 * 。”
"讬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源和用法兩方面解析:
字義解析
"讬"通"托",意為寄托、委托、依附;"姻"指婚姻關系或姻親。組合後,"讬姻"指通過締結婚姻關系來尋求依托或建立聯盟,隱含借助婚姻實現政治、社會地位提升的目的。
權威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讬姻"釋義為:
攀附婚姻,即通過聯姻依附他人或家族。
例如《南史·王僧達傳》載:"(僧達)路太後兄慶之孫,嘗為孝武南中郎參軍。太後謂上曰:‘僧達,慶之孫,可托姻。’" 此處指借婚姻關系依附權貴。
曆史語境中的用法
該詞多見于南北朝至唐代文獻,反映當時門閥制度下婚姻的政治屬性。如《北史》載貴族"托姻帝室,以固權位",凸顯婚姻作為社會資源交換工具的功能。
現代語義延伸
現代漢語中,"讬姻"已罕用,但其核心含義可類比"政治聯姻"或"攀附結親",強調婚姻關系中的功利性目的。
參考資料來源:
“讬姻”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現用較少,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締結婚姻關系達成某種依附或利益聯結。以下是詳細解析:
詞義構成
“讬”通“托”,意為寄托、依附;“姻”指婚姻關系。組合後表示通過婚姻建立利益或社會關系的聯結,常帶有目的性,例如政治聯姻或家族利益結合。
文獻出處與例句
該詞可見于南朝梁沈約《奏彈王源》中的“托姻結好,唯利是求”,以及宋代沈遼《祭外姑彭城縣君文》的“托姻門下,行二十年”。前例批判婚姻以利益為唯一目的,後例則強調長期依附關系。
使用背景
古代社會中,“讬姻”多用于士族或官宦家族之間,通過婚姻鞏固地位或擴大勢力,具有明顯的功利色彩,與單純情感結合的婚姻不同。
現代關聯性
當代漢語中,“聯姻”一詞更常見,但側重合作關系(如企業聯姻),而“讬姻”因含依附意圖,已逐漸被淘汰,僅存于古籍或特定研究中。
需注意,部分古籍中“讬姻”可能與“托姻”混用,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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