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管屯田事務的官。《新唐書·百官志一》:“二十曰耕耨以時,收獲成課,為屯官之最。”
屯官是中國古代掌管屯田事務的官職,其具體含義及相關信息如下:
屯官是古代負責管理屯田的官員,主要職責包括組織農耕、監督收成及賦稅征收等。該官職在唐代文獻中明确記載,例如《新唐書·百官志一》提到“耕耨以時,收獲成課,為屯官之最”,表明其考核标準與農業管理成效直接相關。
學者認為,屯官制度體現了古代“以農為本”的政策導向,其考核标準(如“收穫成課”)反映了國家對農業生産效率的重視。此外,這一官職的設置對邊疆開發和經濟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屯”字在古漢語中兼具“聚集”(如屯糧)和“駐紮”(如屯兵)之意,與屯官的職能相呼應。類似官職在不同朝代名稱略有差異,如宋代稱“營田使”。
屯官,拆分部首是屍和官,共6畫。它是一個漢字詞語,屬于動詞。古代漢字寫法為「屯官」,現代繁體字寫作「屯官」。該詞有着豐富的含義和用法。
「屯官」一詞源于古代軍事文化。在古代,「屯」字意為集中、駐紮之意,「官」字則指軍官、官員。因此,「屯官」一詞可以解釋為駐守或集結軍官。
在現代繁體字中,「屯官」的寫法和簡體字保持一緻。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屯官」的字形稍有不同。古時的寫法為「屯舘」,其中的「舘」字表示駐紮的地方。這種寫法強調了「屯官」本身的軍事屬性。
1.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所以,軍隊在出征前需先屯官集結。
2. 某縣長被屯官調往省政府擔任高級官員。
屯官沒有常見的組詞用法,但可以和其他詞語搭配使用,如「屯兵」、「屯糧」等。
屯官的近義詞有「集結官員」、「駐守官兵」等。
屯官的反義詞為「解職」、「調離」等,這些詞語表示離開原來的駐守或集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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