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官名。《周禮·地官·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貢。”
(2).按土地質量以确定其等差。《周禮·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職,以令地貢,以斂賦,以均齊天下之政。”
“土均”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土均”最早見于《周禮·地官》,指古代官職名稱,負責管理土地賦稅與物産均平事務。《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古代掌管均平土地、調節稅收的官員”。該詞由“土”(土地)與“均”(均衡)構成,核心語義強調土地資源的公平分配與管理。
二、曆史制度關聯 在周代政治體系中,“土均”屬于地官司徒下屬官職,主要職能包括:
三、文化内涵延伸 隨着語義演變,“土均”衍生出以下文化意象:
四、現代應用實例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主要應用于:
“土均”一詞在古代文獻中有兩層核心含義,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可歸納如下:
職責定位
土均是《周禮》記載的周代官職,隸屬于地官系統,主要負責土地資源的管理與調配。其核心職能包括:
制度背景
該官職體現了周代“以土宜之法辨物産”的治理思想,通過土地質量分級實現賦稅公平(《周禮·地官·大司徒》記載其“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
指按土地質量劃分等級的制度體系,包含:
“均”字從土從勻,甲骨文字形為手持工具平整土地,本義指土地分配的公平性(《說文解字》:“均,平也”)。這一構字邏輯與“土均”官職的職能高度契合。
注:部分網絡釋義将“土均”解釋為現代土地平均分配政策,此屬引申理解,未見于古代典籍記載。建議研究時以《周禮》等原始文獻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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