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官名。《周礼·地官·土均》:“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
(2).按土地质量以确定其等差。《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土均”一词在古代文献中有两层核心含义,综合多个权威来源可归纳如下:
职责定位
土均是《周礼》记载的周代官职,隶属于地官系统,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的管理与调配。其核心职能包括:
制度背景
该官职体现了周代“以土宜之法辨物产”的治理思想,通过土地质量分级实现赋税公平(《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其“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
指按土地质量划分等级的制度体系,包含:
“均”字从土从匀,甲骨文字形为手持工具平整土地,本义指土地分配的公平性(《说文解字》:“均,平也”)。这一构字逻辑与“土均”官职的职能高度契合。
注:部分网络释义将“土均”解释为现代土地平均分配政策,此属引申理解,未见于古代典籍记载。建议研究时以《周礼》等原始文献为准。
《土均》是一个成语,意为土地分配合理。它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土》表示土地,而《均》表示平等分配。
《土均》的部首分别是《土》和《均》,它们分别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五和丨字形组成。它们的总笔画数分别为三笔和七笔。
《土均》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四年》一文中,当时的写法是“土絫”。繁体的写法是“土均”。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所变化。《土均》在古代的写法是“土絫”,它们的字形与现代写法略有不同,但意思相同。
这片土地经过土均后,每个家庭得到了公平的份额。
土地、均分、土均如此
平均、公正分配
不均、不平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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