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0年春湖南濱湖各縣水災歉收,米價上漲,饑民湧入長沙,各家米店紛紛被搶。湖南巡撫下令鎮壓,民衆被槍殺二十餘人。數萬民衆憤怒搗毀巡撫衙門、銀行、教堂等。外國軍艦配合鎮壓,民衆傷亡慘重。清政府後以罷免巡撫,出售平價米,平息了風潮。
長沙搶米風潮是1910年(清宣統二年)發生于湖南長沙的大規模民變事件,因米價暴漲、糧食短缺引發民衆暴力搶米和破壞官府設施。該事件被視作清末社會矛盾激化的典型表現,也是辛亥革命前夕的重要社會動蕩之一。
事件背景與起因
清末湖南連年水旱災害,糧食歉收,而地方政府未能有效赈災,導緻米價持續攀升。與此同時,外國洋行與本地米商勾結囤積居奇,加劇糧食危機。底層民衆尤其是貧民、手工業者因無力購糧,生存壓力激化社會矛盾。
事件經過
1910年4月11日,長沙南門外挑水工黃貴荪因米價一日數漲、所得工錢不足購米,全家投水自盡,成為導火索。次日民衆聚集巡撫衙門請願,遭清兵鎮壓,引發全城暴動。憤怒群衆焚燒巡撫衙門、稅關、教堂及外國洋行,波及長沙城内外百餘處建築。
結果與影響
清政府調集軍隊鎮壓,逮捕并處決百餘名參與者,同時罷免湖南巡撫岑春蓂等官員。事件暴露清廷統治危機,加速了反清革命思潮的傳播。孫中山曾評價其為“民變之烈,足見清廷已失人心”。
曆史定位
該事件被收錄于《漢語大詞典》曆史事件詞條,定義為“清末因經濟崩潰引發的典型社會沖突”,其成因分析成為研究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的重要案例。
長沙搶米風潮是1910年(宣統二年)發生于湖南長沙的大規模民變事件,具體解析如下:
天災人禍交織
米價暴漲與社會矛盾
饑民暴動與鎮壓
清政府應對
加速清廷崩潰
中外沖突加劇
該詞現多用于指代因社會救濟失效引發的群體性危機,強調經濟崩潰與政權失能的關聯性。
如需完整事件年表或學術研究視角,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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