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n directions] 指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十個方位
佛教謂東南西北及四維上下。《宋書·夷蠻傳·呵羅單國》:“身光明照,如水中月,如日初出,眉間白豪,普照十方。” 南朝 陳 徐陵 《為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菩薩之化行於十方,仁壽之功霑於萬國。” 唐 韓偓 《僧影》詩:“智燈已滅餘空燼,猶自光明照十方。”
十方是漢語宗教術語,原指空間維度的全方位概念,在佛教經典中發展為具有哲學内涵的時空觀表達。該詞由數詞"十"與方位詞"方"構成複合結構,字面可解作"十個方向",《漢語大詞典》明确其佛教語義為"遍指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十個方位"。
在佛教典籍中,《增一阿含經》最早系統闡釋"十方諸佛"的空間觀,将地理方位擴展為包含三界衆生的宇宙模型。《法華經·如來壽量品》則以"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法"的表述,賦予其"全宇宙"的抽象哲學意涵。唐代窺基大師在《大乘法苑義林章》中建立"十方法界"理論體系,使該概念成為華嚴宗"事事無礙"哲學的重要理論支點。
現代佛教辭典編纂者延續傳統釋義,《佛學大辭典》指出十方概念在禅宗修行中的實際運用,即"參禅者需破除十方執着,方證本來面目",體現其指導宗教實踐的方法論價值。這一術語至今仍常見于佛教建築規制,寺院山門多設"十方叢林"匾額,彰顯接納四方僧衆的宗教胸襟。
“十方”是一個源自佛教和道教的方位概念,具體含義及用法如下:
“十方”指十個方位,包括:
道教同樣使用“十方”表示方位,但更側重“道”的無所不包,涵蓋空間與自然法則,如《道藏》提及“十方無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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