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的創作方法和規律。 宋 陳師道 《後山詩話》:“ 杜 之詩法出 審言 ,句法出 庾信 ,但過之爾。 杜 之詩法, 韓 之文法也。” 宋 楊萬裡 《下橫山灘頭望金華山》詩:“閉門覓句非詩法,隻是征行自有詩。” 明 海瑞 《注唐詩鼓吹序》:“況賡歌《風》、《雅》、《頌》,詩法在焉。” 鄭逸梅 《南社社友事略·蘇曼殊》:“三四句不從此着想,衡以詩法,也太疏忽。”
“詩法”是中國古代詩學中的重要概念,指詩歌創作的方法與規律。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詩法”即詩歌創作的核心法則,包括結構、修辭、意象運用等技巧,也涵蓋對詩歌審美規律的總結。宋代陳師道在《後山詩話》中強調:“杜之詩法出審言,句法出庾信”,指出杜甫的創作方法受前人影響但有所突破。
唐宋時期
嚴羽在《滄浪詩話》中以兵法作喻:“少陵詩法如孫吳(強調章法),太白詩法如李廣(主張自然)”,揭示了杜甫與李白不同的創作路徑。
楊萬裡提出“閉門覓句非詩法,隻是征行自有詩”,主張通過實踐體驗獲取靈感。
後世發展
明清時期,海瑞在《注唐詩鼓吹序》中認為《詩經》已蘊含詩法,而鄭逸梅在評蘇曼殊作品時,曾以詩法标準指出其句法疏忽。
宋代後詩學界存在兩種路線:
以上内容綜合自《後山詩話》《滄浪詩話》等經典文獻及權威詞典釋義,完整論述可參考等來源。
詩法是指在詩歌創作中遵循的一套規範和技巧。它包括韻律、格律、韻腳等方面,用以給詩歌以聲韻美、節奏感和整體的美感。
詩法這個詞可以拆分為“讠”、“又”、“從”和“心”四個部首。它總共有7個筆畫。
“詩法”一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由讠、又、從、心四個部首組成,意為以言辭的法則與章法來進行詩歌創作。
《詩法》這個詞的繁體形式為《詩法》。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詩法以篆書體的形式呈現,每個字的結構和筆畫都有規定的順序和方式。
1. 他在詩法的運用上有獨到的見解,作品深受讀者喜愛。
2. 這首詩的詩法工整,字字铿锵有力。
1. 詩人:詩的創作者。
2. 詩集:收集多首詩歌的集合。
3. 詩歌:用詩法創作的文學作品。
作詩、創詩、制詩、寫詩
散文、骈文、詩外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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