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種種不可赦免的大罪。 元 無名氏 《殺狗勸夫》第二折:“嫂嫂也,我不曾犯十惡五逆,這一個家緣兒都被你收拾。” 清 龔自珍 《發大心文》:“乃至見他十惡五逆,亦将我心置他胸魁禍首。”參見“ 十惡 ”、“ 五逆 ”。
“十惡五逆”是一個漢語成語,指罪惡極其深重、不可赦免的行為。以下從不同角度綜合解釋:
該成語由“十惡”和“五逆”兩部分構成,最早見于《史記·劉敬傳》,後逐漸演化為對重大罪行的統稱,形容人作惡多端、天理難容。
十惡(不同來源的兩種解釋)
五逆(同樣存在不同定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語境下的詳細分類,可參考《漢典》或佛教經典相關釋義。
《十惡五逆》是一個古代用來形容罪惡、惡行的詞語。其字面意思是指十種罪惡和五種背離忠誠之行為。
《十惡五逆》由兩個部首組成。其中,“十”字的部首是“十”字部,總共劃分為兩筆;“惡”字的部首是“心”字部,總共劃分為九筆;“五”字的部首是“四”字部,總共劃分為四筆;“逆”字的部首是“辶”字部,總共劃分為逆七筆。
《十惡五逆》這個詞最早來源于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在古代法律中,對于犯有重罪或背離忠誠的行為,會被歸為“十惡五逆”之列。
《十惡五逆》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十惡五逆」。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常常有所變化。《十惡五逆》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十惡五逆」。
1. 他犯下了《十惡五逆》中的多種罪行。 2. 這個人行為背離忠誠,屬于《十惡五逆》之一。
十惡、五逆、十惡不赦、五逆之輩
十惡不赦、惡如”,“五逆之輩
十善、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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