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百姓向主管機關購買的供日常飲用的茶葉。《宋史·食貨志下五》:“民之欲茶者售於官,其給日用者,謂之食茶,出境則給券。”
“食茶”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釋義及文化内涵:
一、基本詞義 “食茶”為動賓結構短語,字面指“食用茶飲”。《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飲用茶湯”或“以茶為食”,包含飲用與食用雙重含義。例如清代《閩雜記》載:“閩人食茶,尤重焙火之香。”
二、方言用法 在潮汕方言中,“食茶”特指一種傳統社交禮儀,包含沖泡、品飲、配茶點等完整流程。《潮汕文化大觀》指出:“食茶不單指飲茶動作,更是待客之道,常伴『茶配』(茶點)共食。”該用法被列入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三、文化延伸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中華茶文化大辭典》(浙江人民出版社)等權威辭書,文化内涵部分援引非物質文化遺産檔案及曆代典籍記載。
“食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宋代百姓向主管機構購買的日常飲用茶葉,屬于政府專賣制度的一部分。根據《宋史·食貨志》記載,這類茶葉稱為“食茶”,購買後若需攜帶出境需官方憑證。
廣東客家人将“喝茶”稱為“食茶”,保留了唐宋時期的古漢語表達習慣。這一語言現象與客家民系南遷曆史相關,其傳統擂茶文化也被認為是古代抹茶的演變形式。
在浙江西部舊婚俗中,“食茶”指媒人提親成功後,女方以桂圓茶或糖水蛋招待的禮儀,包含“圓眼茶”“雞子茶”等具體形式,但此用法具有地域局限性。
補充說明:現代語境中,“食茶”也常見于港澳茶餐廳名稱(如“金灣港澳美食茶餐廳”),但屬于品牌命名範疇,非詞語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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