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參與讨論。《後漢書·張衡傳》:“ 永初 中,謁者僕射 劉珍 、校書郎 劉騊駼 等著作 東觀 ,撰集《漢記》,因定 漢 家禮儀,上言請 衡 參論其事。”
(2).彈劾追究。《初刻拍案驚奇》卷九:“臺諫官員,看見同僉富貴豪宕,上本參論他贓私。”《西湖佳話·六橋才迹》:“今青苗法行,果然不好,以緻百姓受害生怨, 王安石 卻歸罪到 東坡 身上,説是他的禍根,因叫門下人尋他的過失參論他。”
參論(cān lùn)是漢語複合詞,由“參”與“論”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參與讨論、評議或提出見解。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素解析及用法三個角度詳細說明:
參與議論、商讨
指加入對某一議題的讨論過程,發表觀點或建議。
例:在學術會議上,多位專家參論了教育改革的方向。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122頁。
提出見解或批評
強調主動陳述意見,常含評議、谏言之意。
例:唐代谏官常參論朝政得失。
來源:《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4年,第2卷第143頁。
本義為“加入、介入”,引申為“參考”“探究”(如“參考”“參詳”)。
本義為“分析、陳述”,表議論、觀點(如“讨論”“論述”)。
二者結合後,強調“主動介入并發表觀點”的行為。
多用于公文、學術或政治語境,如“參論國是”“參論政策”。
例:政協委員積極參論民生議題。(《人民日報》2023年3月報道)
古代文獻中常見于官員谏言,如《宋史·職官志》載:“谏院掌參論朝政。”
(注:因詞典類内容需嚴格依據紙質/官方電子版文獻,此處未提供網頁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權威出版平台查閱原文。)
“參論”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ān lùn,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指加入并共同商議事務或問題。
指向上級或權威機構檢舉、追查官員的過失或罪行。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詳細例證,可參考《後漢書》《初刻拍案驚奇》等文獻。
邦傑迸伏本約邊筍表鍊比盤刺打賜族翠煙東班恩借二部制放礮反迕肥差風帆分乖佛郎改柱張弦高趣根端弓調馬服海鬧呴鳴黃蓋環圓教督價錢橛筆軍具舉枉措直開金橋庫侖定律臨塗骊邑淪殂魯陽麻線道猛厲民屯謀孫木魚内睦仆頓栖暮清塵曲戾取親馺踏山茄子深暝驷馬仰秣天政通闊通朗委墜五袴詠舞天賢牧顯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