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寓批評于表揚。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南禮部恤典》:“ 石 ( 石珤 )以違拂不成為義, 張 ( 張治 )以懷情不盡為義,皆上所親定。蓋聖意示貶於褒也。惟南禮部尚書 章懋 ,得起二品,竟贈太子太保,特諡 文懿 。”
“示貶于褒”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表面上的褒揚來隱晦地表達批評或貶低,屬于含蓄的修辭手法。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成語指話語或行為看似褒獎,實則暗含貶義。例如,評價他人時若說“你真是節儉”,可能實際暗指對方吝啬。
修辭特點與使用場景
曆史典故與出處
成語源自明代沈德符《野獲編·禮部·南禮部恤典》,記載皇帝對官員的評價表面褒獎實則暗含貶斥,體現“聖意示貶于褒”的用法。
語言特征
小貼士:使用時需結合語境,避免因過度隱晦導緻誤解。在正式場合或文學創作中巧妙運用可增強表達效果。
《示貶于褒》是一句成語,意指将貶義的事物說成褒義或将褒義的事物說成貶義。也可以指通過一些特别的方式或手法暗中表達出貶低或褒揚的意思。
《示貶于褒》的拆分部首為示、貝、衣、言。它總共有18個筆畫。
《示貶于褒》可能是根據楊慎《洛神賦》中的一句話:“示貶于褒,有嘉乎?”為原型而來。該句話意為:“表面上說是貶低,但實際是褒揚,有好處嗎?”這句話後來被轉化為成語形式。
在繁體字中,示貶于褒的寫法為「證貶于褒」。
在古時候,示貶于褒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例如,示字的本義為手展開表示:“展示”;貶字本義為“美、佳,好”的反義詞;褒字的本義為“美、佳、好”。
他對我的錯誤進行了示貶于褒的評論。
示範(示範)、褒貶(表揚和批評)、言貶(說壞話)
譌言(以虛假言辭抹黑他人)、曲意逢迎(迎合他人的喜好)
直陳(直接表達真實的意見或評價)、正言(直言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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