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曆史記載的代稱。指史冊。 三國 魏 曹植 《求自試表》:“使名挂史筆,事列朝榮,雖身分 蜀 境,首懸 吳 闕,猶生之年也。” 宋 王禹偁 《鄭善果非正人論》:“史臣謂 鄭善果 幼事賢母,長為正人。予以 善果 行事驗之,見史筆之失。”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古史筆多緣飾》:“古今所謂忠臣孝子,皆未足深信,乃史筆之緣飾,欲為後代美談耳。”
(2).指修史之筆。《晉書·文苑傳·曹毗》:“既登 東觀 染史筆,又據太學理儒功。” 明 宋濂 《吳公行狀》:“他時執史筆者,尚有考於斯焉。”
(3).指執史筆之人,史官。 唐 韓愈 《石君墓志銘》:“故相國 鄭公 餘慶 ,留守 東都 ,上言 洪 可付史筆。”
(4).史家記叙史實的筆法。 唐 岑參 《佐郡思舊遊》詩:“史筆衆推直,諫書人莫窺。”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史書占畢一》:“餘謂 劉 有史學,無史筆。” 孫犁 《澹定集·與友人論傳記》:“史筆和文學之筆,應該分别開。”
史筆是漢語詞彙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源與結構 "史"源于甲骨文象形字,本義為手持簡冊記錄事件之人,後引申為曆史記載;"筆"為書寫工具,代表記錄行為。《說文解字》将"史"定義為"記事者也","筆"則釋為"所以書也"。
二、基本釋義
本義:史官記錄曆史的筆法 《漢語大詞典》解釋為"史官記載曆史的筆法",強調客觀實錄原則,如《左傳》所載董狐"書法不隱"即典型史筆精神。
引申義:曆史撰述的文體特征 《辭海》指出其包含"秉筆直書"與"微言大義"雙重特質,既要求如實記載,又蘊含價值判斷,如司馬遷《史記》中"究天人之際"的書寫範式。
三、用法解析
作名詞指代曆史著作 《古代漢語詞典》例舉文天祥詩句"留取丹心照汗青",其中"汗青"即史筆載體。
作動詞表示曆史評判 《文心雕龍》提出"彰善瘅惡,樹之風聲",說明史筆具有道德裁判功能,如《春秋》筆法中的"一字褒貶"。
四、相關延伸 現代語義擴展至文學批評領域,《中國文學批評史》将"史筆"視為兼具曆史真實與藝術真實的創作手法,錢鐘書《管錐編》特别強調其"虛實相生"的特質。
“史筆”一詞在漢語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四個方面理解:
代指史冊或曆史記載
指對重大事件的書面記錄,常用于強調曆史評價的權威性。如曹植《求自試表》中“使名挂史筆”,即希望功績被載入史冊;《三國演義》第九回“載之史筆,遺臭萬年”則體現曆史評價的警示作用。
修史所用的筆法
特指史家記錄史實的獨特手法,包含對事件的取舍、評價标準等。唐代岑參詩句“史筆衆推直”即稱贊史官秉筆直書的嚴謹态度。
代指史官身份
《晉書》中“染史筆”指擔任史官職責,韓愈《石君墓志銘》中“付史筆”則強調史官對人物生平的評價權。
史家的叙事風格
《少室山房筆叢》提到“史書占畢一”時,強調不同史家的筆法差異,如司馬遷的“實錄”與班固的“藻飾”之别。
例句參考:巴渝文化專家李永明曾列舉載入史筆的古代企業家,如範蠡、巴寡婦清等,體現曆史篩選的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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