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喪服。 宋 葉適 《戴佛墓志銘》:“於是父 丁 年七十二矣,有上氣疾,疾已復至。俄又疾作,芒屨夜發,及門而 丁 殁,十四年四月丁巳也。哭既卒,攝衰復至。”
“攝衰”屬于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單字訓诂與文獻用例進行解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攝”在《禮記·喪服小記》中有“攝主不厭祭”之例,鄭玄注“攝,代也”,指代理、兼領之義;“衰”通“缞”,《儀禮·喪服》記載“斬衰裳,苴绖杖”,指古代喪服制度中的粗麻布衣,按親疏分為五等。
二字連用見于《春秋公羊傳·文公十五年》“大夫聞君之喪,攝主而往”,何休注疏釋“攝衰”為“暫攝喪主之位,服衰绖以行禮”,即臨時擔任喪禮主持者并穿戴相應喪服的禮儀行為。此詞體現了周代喪禮制度中的權變原則,多用于諸侯國間的吊唁場合。
由于“攝衰”屬于專業禮制術語,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場景,僅在研究先秦禮制的學術著作中出現。建議讀者查閱中華書局版《十三經注疏·儀禮注疏》或上海古籍出版社《禮記集解》等權威注本獲取詳細訓釋。
“攝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主要解釋如下:
根據權威詞典和文獻記載,“攝衰”的核心含義為穿戴喪服,特指在親屬去世後遵循喪禮服飾制度的行為。例如宋代葉適《戴佛墓墓志銘》中“攝衰復至”即描述服喪場景。
部分資料(如)提到“消除厄運、驅逐不祥”的含義,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文獻,可能是對“攝衰”的引申或誤讀。建議以服喪服的傳統釋義為主。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喪禮儀式或文獻中的服喪行為,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例如:“父殁,攝衰守靈”(父親去世後穿戴喪服守靈)。
宋代葉適《戴佛墓志銘》記載:“哭既卒,攝衰復至”,生動展現了古人在喪事中反複穿戴喪服的情景。
提示:若需了解不同釋義的詳細來源,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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