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親自。《史記·吳王濞列傳》:“﹝ 吳王 ﹞乃身自為使,使於 膠西 ,面結之。”《後漢書·獨行傳·範式》:“乃營護 平子 妻兒,身自送喪於 臨湘 。”《宋書·魯爽傳》:“ 爽 身自奮擊,虜乃退走。”
“身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親自
作為副詞短語,強調行為主體是本人,常見于曆史文獻和古典文學。例如:
自身;本人
現代口語中可引申為強調與自身相關的行為或責任,如“身自承擔”()。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誤将其解釋為“自由身”或現代體育術語,屬于錯誤引申,需以古籍記載為準()。
建議在閱讀古文時結合上下文理解其含義,避免望文生義。
《身自》是一個四字短語,主要表示某事物本身,特指個人的本質或内在。它常被用于強調某種狀态或特質與個體的緊密關聯,強調自我認知和自我意識。
《身自》這個詞的構成是由“身”和“自”兩個漢字組成。
部首:
1. “身”字的部首是“身”,表示與人體有關。
2. “自”字的部首是“自”,表示與個人或自身有關。
筆畫:
1. “身”的筆畫數是7畫。
2. “自”的筆畫數是6畫。
《身自》一詞常常出現在古代文獻中,源自于中國古代文化和哲學思想的理念,強調個體自我的存在和内在狀态。
《身自》的繁體字為「身自」。
在古代,漢字寫法經曆了演變和改革,所以《身自》這個詞在古時候可能有不同的寫法。根據古代文獻資料顯示,一些古人在描述這個意義時使用的漢字包括「身而自」、「本自」等。
1. 他的行為體現了他内心深處的身自價值。
2. 她一直追求着自己身自的成長,從不止步于現狀。
3. 隻有真正了解自己的身自,才能找到内心的平衡和滿足。
1. 自信:自己對自己能力或價值的确信。
2. 自律: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約束自己的行為。
3. 自覺:自己有知覺意識,對周圍事物有主動性認知。
1. 本質:某事物最基本、最本原的特征。
2. 本我:弗洛伊德心理理論中指人的内心深處的原始自我。
3. 本性:固有的或根深蒂固的某事物的屬性或特點。
1. 外在:與内在相對,指不在個體内部的事物或特質。
2. 他自:與「自身」相對,指他人的身體或身份。
3. 異我:與「本我」相對,指與内心深處的自我不相符或相沖突。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