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親自。《史記·吳王濞列傳》:“﹝ 吳王 ﹞乃身自為使,使於 膠西 ,面結之。”《後漢書·獨行傳·範式》:“乃營護 平子 妻兒,身自送喪於 臨湘 。”《宋書·魯爽傳》:“ 爽 身自奮擊,虜乃退走。”
“身自”是古代漢語中常見的複合代詞,主要用于強調行為主體與動作的直接關聯性,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一、詞義解析
作為反身代詞,表“自身”或“自己”。《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釋義為“猶自身;親自”,如《史記·秦始皇本紀》:“身自持築臿,胫毋毛”,此處強調行為主體親力親為的狀态。
作副詞性用法,表“親自”。《古代漢語虛詞詞典》指出其常見于先秦兩漢文獻,如《漢書·蕭何傳》:“上暴露于外,而君守于内,非被矢石之難,而益君封置衛者,以今者淮陰新反于中,有疑君心”,其中“身自”凸顯動作實施者的直接參與。
二、文獻例證
典籍用例:王力《古代漢語》引《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身自盡也”為例,說明該詞在先秦時期已具備成熟的語法功能。
曆時演變:據《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考釋,隨着漢語雙音化趨勢,“身自”組合在魏晉後逐漸被“親自”“親身”等複合詞替代,但仍在唐宋仿古文體中保留使用痕迹。
“身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親自
作為副詞短語,強調行為主體是本人,常見于曆史文獻和古典文學。例如:
自身;本人
現代口語中可引申為強調與自身相關的行為或責任,如“身自承擔”()。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誤将其解釋為“自由身”或現代體育術語,屬于錯誤引申,需以古籍記載為準()。
建議在閱讀古文時結合上下文理解其含義,避免望文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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