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任。《隋書·長孫熾傳》:“及 高祖 受禪, 熾 率官屬先入清宮,即日授内史舍人、上儀同三司。尋以本官攝判東宮右庶子,出入兩宮,甚被委遇。”
“攝判”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hè pàn,其核心含義為“兼任”,常見于古代官職或職責描述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部分資料(如)提到“攝判”可理解為“攝取判斷的能力”,但這一解釋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或誤讀。主流觀點仍以“兼任”為核心含義。
“攝判”是古漢語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隋書》等史籍或權威詞典(如、5來源)。
《攝判》這個詞是指通過觀察和判斷,獲取信息來決策或者作出評價的意思。
《攝判》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和言,其中“手”表示與動作有關,表示做事;“言”表示與言語、判斷有關。《攝判》總共有12個筆畫。
《攝判》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它的本義是指用手攝取,通過判斷來決策。
《攝判》的繁體字是「攝判」。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經曆了演變和改革。《攝判》在古代有些不同的寫法,如「攝判」和「攝斴」。
1. 他通過對市場的觀察和攝判,做出了明智的決策。
2. 在法庭上,法官需要攝判證據來作出判決。
- 攝取 - 判決 - 決策 - 觀察 - 評價
- 判斷 - 斷定 - 判定 - 鑒定 - 鑒别
- 迷惑 - 猶豫 - 搖擺 - 不确定 - 懶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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