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 印度 婆羅門教六派哲學中數論派的主要學說。該派以“神我”為産生一切物質運動和生命現象的精神本體,居“二十五諦”之首。見《金七十論》。佛教斥為“神我外道”。 章炳麟 《無神論》:“僧佉之説,建立神我,以神我為自性三德所纏縛,而生二十三諦,此所謂唯我論也。”
“神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化背景區分:
一、印度哲學概念(主要釋義) 源于古印度數論派哲學,被視作獨立的精神本體。其核心特征包括:
二、中文成語釋義 現代漢語中偶作成語使用,形容超凡脫俗的狀态:
注意:日常使用中需注意語境。涉及哲學讨論時多指印度數論派概念,而文學表達可能偏向成語用法。若需深入研究哲學内涵,可參考《金七十論》等典籍。
《神我》這個詞來自于中文,它的意思是“我是神”或“神是我”。這個詞通常用來表達人們自認為具有神性或超凡能力的狀态或想法。
《神我》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示”和“戈”,部首“示”表示與宗教、神靈相關,部首“戈”表示與武力、戰争相關。它的總筆畫數是6。
《神我》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獻中,被用來描述人與神之間的關系。在繁體中文中,這個詞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神我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然而,我無法提供确切的古代寫法細節。請注意,我隻能提供與當前寫法相關的信息。
以下是一些使用《神我》的例句:
以下是一些與《神我》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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