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e in detail] 論述;說明
無須多加申論
(1).猶讨論,商量。 唐 張鷟 《遊仙窟》:“下官起,諮請曰:‘ 十娘 有一思事,亦拟申論,猶自不敢即道,請 五嫂 處分。’” ********* 《公私經濟的界限》:“記者看了這兩段話……本想徑函答複,略作解釋,繼而覺得該文含有兩點頗重要,似有提出申論的價值。”
(2).謂具文上呈辯解。《舊唐書·李绛傳》:“前後朝臣 裴武 、 柳公綽 、 白居易 等,或為姦人所排陷,特加貶黜。 絳 每以密疏申論,皆獲寬宥。”
“申論”一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既包含傳統文論概念,也特指現代公務員考試科目。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解析:
一、傳統文論概念 “申論”最早見于《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指對某一觀點展開系統性論述的行為,包含“申述”與“論理”兩層内涵。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強調其“闡明事理、考辨源流”的學術功能,體現中國傳統策論文章“以理服人”的論證邏輯。
二、公務員考試專用術語 自2000年起,“申論”被确立為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科目,根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國家公務員局,2024版)定義,該科目通過模拟公務員工作場景,要求考生針對給定材料進行歸納分析、提出對策并完成論證寫作,重點考察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文字表達和解決問題四大核心能力。
三、學科特征與評價标準 在考試語境中,申論作答需遵循“三要素”原則:緊扣材料主旨、立足政府視角、運用規範公文語體。其評分标準包括觀點明确性(40%)、論證嚴密性(30%)、對策可行性(20%)和語言規範性(10%),該體系參考自《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曆年真題解析》(人民出版社,2023年修訂版)的閱卷規則說明。
申論的含義可以從兩個層面理解,既包含傳統語義,也特指公務員考試科目。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拆分
應用場景
核心性質
考查能力
考試結構
不同于自由發揮的議論文,申論強調:
可通過等來源獲取更詳細的考試技巧和真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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