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省劄”。古代中樞各省的文書。 宋 曾敏行 《獨醒雜志》卷六:“其登科時年甚少,復中法科,繼聞以法科進者不大拜,悔之,不受省劄。”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趙伯美》:“省劄既下, 吳農丞 辨析狀雲:‘ 革 弟 蒙 ,分符罔功,以病丐祠。增秩改麾,既被繳駁,聖恩寬大,遂畀祠廪。’”
省劄是古代中國官府文書的重要形式,具有明确的行政效力。該詞由“省”(中央官署,如尚書省、中書省)與“劄”(簡短的公文)組合而成,特指由中央機構直接籤發的官方文件,常見于唐宋時期。例如,《宋史·職官志》記載:“諸司承旨行事,皆須憑省劄”,說明其作為政令載體的權威性。
從内容性質看,省劄多用于任免官員、頒布法規或處理緊急政務,如《唐六典》提及“急務以省劄速達州縣”,體現其高效傳遞的特點。其格式嚴謹,需加蓋官印,與普通公文形成區分。明清時期,隨着行政體系演變,“省劄”一詞逐漸被“谕令”“劄付”等替代,但核心功能仍被保留于官僚文書體系中。
“省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文獻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省劄(拼音:shěng zhá)指古代中樞各省(如尚書省、中書省等)發布的官方文書。其作用類似于朝廷的行政指令,用于傳達政令或處理政務。
詞源與異體
“省劄”也寫作“省劄”,二者同義,“劄”為“劄”的異體字,均指公文。
曆史用例
省劄主要用于中央機構對地方或官員的行政指令,涵蓋官員任免、政令頒布等事務。例如宋代“吳農丞”通過省劄申訴職位糾紛,體現其在官僚體系中的紐帶作用。
與“省劄”相關的詞彙包括“省劄”“劄劄”“密劄”等,多與古代公文類型或書寫形式相關。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宋代筆記《齊東野語》《獨醒雜志》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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