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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憲的意思、省憲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省憲的解釋

各行省的行政長官。《元史·王都中傳》:“當世南人以政事之名聞天下,而位登省憲者,惟 都中 而已。”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省憲”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與法律含義的複合詞。從構詞法分析,“省”指中國行政區劃中的省級單位,“憲”即憲法或憲章,合稱指省級行政區制定的憲法性文件或自治法規。其核心内涵可概括為以下三點:

  1. 法律屬性

    “省憲”屬于地方性根本法,用于規範省級行政區的政治架構、權力分配及公民權利。例如1920年代湖南省頒布的《湖南省憲法》,是中國近代首部省級自治憲法,規定省議會、省長職權及公民選舉權(參考《中國近現代法律史研究》)。

  2. 曆史背景

    該詞多見于北洋政府時期(1912-1928)的地方自治運動。各省為對抗中央集權,主張“聯省自治”,通過制定省憲實現地方分權治理。如浙江、廣東等省均曾起草省憲草案(參考《民國憲法史資料彙編》)。

  3. 現代延伸

    在當代語境中,“省憲”概念轉化為省級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授權省級人大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自治條例,但需遵循國家憲法框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

權威文獻中,《漢語大詞典》将“省憲”定義為“一省之根本法”,《法學大辭典》則強調其“地方自治法源”特性。當前該詞主要用于法學研究與曆史文獻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省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具體分析:

一、核心含義(主流解釋)

根據《元史》及曆史文獻記載,省憲指元代各行省的行政長官。例如《元史·王都中傳》提到“位登省憲者,惟都中而已”,此處指王都中擔任行省級别的高官。

二、其他可能的解釋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出“省憲”可拆解為“節約用度、克己奉公”之義,但此說法缺乏曆史文獻佐證,可能與“省(節省)+憲(法令)”的誤讀有關。

三、使用場景

  1. 曆史研究:主要用于元代官職研究,如探讨地方行政制度。
  2. 文獻解讀:見于《元史》等史料,需結合上下文理解具體指代。

四、注意區分

避免與現代“憲法”“省份”等概念混淆。該詞屬曆史術語,當代已無實際官職對應。

建議參考《元史》或權威曆史辭典進一步查證,非學術場景中建議使用更明确的表述以避免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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