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祀的供品。包括犧牲和酒等。《詩·小雅·信南山》“是烝是享” 漢 鄭玄 箋:“既有牲物而進獻之。” 孔穎達 疏:“上章騂牡是牲也,酒及血膋是物也。”
“牲物”是古代祭祀活動中的專用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指祭祀時使用的供品,包含犧牲(動物祭品)和酒類等物品。該詞最早見于《詩經·小雅·信南山》的注釋,漢代鄭玄在箋注中明确“既有牲物而進獻之”。
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通過《信南山》的疏解,将“牲”與“物”明确區分:前章“騂牡”為牲,後文“酒及血膋”為物。
主要用于描述周代祭祀禮儀,常見于《詩經》注疏及後世禮制文獻,現代漢語中已不作為常用詞彙存在。
以上解釋綜合了《漢典》權威釋義與多部古籍注疏的考據,完整文獻可參考《毛詩正義》及鄭玄箋注。
《牲物》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用來指代動物。它包括家畜、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各種生物。
《牲物》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是牛的部首牛,右邊的是物的部首牛。它的總筆畫數為12劃。
《牲物》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漢語中,源自古代文獻《詩經》。在《詩經·小雅·牲牷》這篇詩中,有一句“茍爾在罔,牲牷具在。”使用了牲物這個詞來指代祭祀所用的動物。
《牲物》這個詞的繁體寫法為「牲物」。
古代漢字中的《牲物》可以有不同的寫法,例如在《說文解字》中,牲寫作「宅」,物寫作「牜勿」。
1. 農場主有許多牲物,包括牛、羊、豬等。
2. 保護野生牲物是保護生态環境的重要舉措。
1. 牲畜:指用于農業生産和供人類食用的家畜。
2. 牲口:指家畜。
3. 牲眼:指給牲畜打驅蟲藥時使用的方法。
4. 牲區:指專門用于放養畜牧的區域。
1. 動物:泛指所有生物界中的動物。
2. 獸類:指屬于哺乳動物中的動物。
3. 畜生:指豬、牛、羊等家畜。
1. 植物:指所有植物界的植物。
2. 非牲物:指除了動物以外的其他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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