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祀的供品。包括犧牲和酒等。《詩·小雅·信南山》“是烝是享” 漢 鄭玄 箋:“既有牲物而進獻之。” 孔穎達 疏:“上章騂牡是牲也,酒及血膋是物也。”
"牲物"一詞在漢語中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主要指向古代祭祀活動中使用的祭品,尤其指代用于獻祭的動物。其釋義可拆解如下:
核心釋義
"牲物"指古代祭祀、盟誓等儀式中所使用的牲畜類祭品。它特指被挑選出來用于宗教或重大禮儀場合的動物,如牛、羊、豬等,是"犧牲"(祭祀用的純色整體牲畜)和"粢盛"(祭祀用的谷物)等祭品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字義解析
文化背景與應用
在古代禮制中,"牲物"的選擇和使用有嚴格規定,體現等級和誠敬。如《禮記》等典籍記載,祭祀天地、宗廟、山川等,會根據祭祀對象和場合的重要程度,使用不同種類(太牢:牛、羊、豬;少牢:羊、豬)和毛色的"牲物"。其處理方式(如宰殺、陳列)也需遵循特定禮儀。
"牲物"專指古代祭祀儀式中作為祭品獻上的牲畜,是傳統禮制文化和宗教信仰的物質載體,體現了古人對神靈、祖先的敬畏與祈求。
參考來源:
“牲物”是古代祭祀活動中的專用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指祭祀時使用的供品,包含犧牲(動物祭品)和酒類等物品。該詞最早見于《詩經·小雅·信南山》的注釋,漢代鄭玄在箋注中明确“既有牲物而進獻之”。
孔穎達在《毛詩正義》中通過《信南山》的疏解,将“牲”與“物”明确區分:前章“騂牡”為牲,後文“酒及血膋”為物。
主要用于描述周代祭祀禮儀,常見于《詩經》注疏及後世禮制文獻,現代漢語中已不作為常用詞彙存在。
以上解釋綜合了《漢典》權威釋義與多部古籍注疏的考據,完整文獻可參考《毛詩正義》及鄭玄箋注。
遨放拜手白纻把住鹎鴂邊書裱襯筆大如椽愎盭撥調不打補褂藏諸名山猖熾成果馳風頂門心地胄坊郭放下包袱鋒距風詠諷職犵豬鈎挂故岑軌等裹肚咳咳豪橫跋扈黑韓王橫羅十字洪醉華潤回疑忽眨建齒岌峩金牙門軍國民主義尻輿神馬楞伽僧兩京逦遞六耳龍鹽念念不舍磐桓切雲扇枕溫衾屬讀樹建肆意妄為騰霄偷娛頭暈眼花突戰威約下話斜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