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古樂官。舊謂能知天道的人。《國語·周語下》:“古之 神瞽 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鐘,百官軌儀,紀之以三,平之以六,成於十二,天之道也。” 韋昭 注:“ 神瞽 ,古樂正,知天道者也,死以為樂祖,祭於瞽宗,謂之 神瞽 。”《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景祐二年》:“願聽臣依 神瞽 律法,試鑄編鐘一虡,可使度量權衡協和。” 明 王鏊 《震澤長語·音律》:“古之 神瞽 ,心諳天地之中聲,先立黃鐘之管,以定十一律。” 清 龔自珍 《拟上<今方言>表》:“音有自南而北東西者,有自北而南而東西者,孫曾播遷,混混以成,苟有端緒,可以尋究,雖謝 神瞽 ,不敢不聰也。”
“神瞽”是古代文獻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稱謂,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上古時期掌管音樂的官員(樂正),被認為通曉自然規律與天道法則。該詞由“神”(神聖)與“瞽”(盲人樂師)組合而成,體現古代盲人樂官的特殊地位。
二、古籍出處與職能 據《國語·周語下》記載,神瞽的職責包括:
三、曆史地位與影響
注:該詞現代已罕用,多見于研究古代禮樂制度的文獻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原始記載,可查閱《國語》韋昭注本及曆代禮書注疏。
《神瞽》這個詞是形容一個人眼睛失明但有神通的意思。瞽意為瞎,失明;神指有驚人之才能。所以,《神瞽》指的是即使眼睛失明,卻擁有非凡的才智和洞察力的人。
《神瞽》的部首是目,也就是眼睛;神瞽的總筆畫數為14筆。
《神瞽》一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哀公四年》中。它是對公元前534年魯國宰相季孫行父的贊譽。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行父失明後仍然以超凡的才華,幫助國君處理政務,因此被稱為"神瞽"。
《神瞽》的繁體字是「神瞽」,與簡體字一樣。
古時候《神瞽》的漢字寫法和現代相同。
他雖然雙眼失明,卻能夠聽到最微小的聲音,真是個真正的神瞽。
神瞽除了可以單獨使用之外,還可以組成其他詞彙,例如:神瞽視力、神瞽才情。
《神瞽》的近義詞可以是「盲目聰明」、「瞽言善辯」等。
《神瞽》的反義詞可以是「明目開眼」、「明察秋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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