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書省内的廳堂。《元史·祭祀志四》:“是日質明,有司設金椅於省庭,一人執紅羅繖立於其左。”
省庭是古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考據:
官署機構代稱
省庭最早指代中央官署機構的辦公場所,尤指唐代尚書省、門下省等核心政務機構。《舊唐書·職官志》記載:“尚書省庭,總領百官”,此處“省庭”特指尚書省的行政區域(來源:《舊唐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引申為政務中樞
宋代文獻中,“省庭”逐漸引申為朝廷決策核心的象征。如《宋會要輯稿》載“事涉機密,須達省庭”,強調其作為國家政令樞紐的地位(來源:《宋會要輯稿》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地方高級官署别稱
明清時期,該詞擴展至省級行政機構。據《清史稿·地理志》所述:“各省庭設布政使司,掌財賦戶籍”,此處“省庭”指代省級官署衙門(來源:《清史稿》中華書局修訂版)。
古籍用例見于唐代詩人白居易《贈樊著作》詩句:“省庭公事稀,盡日可忘食”,佐證了其指代官署場所的原始語義(來源:《全唐詩》卷四二六)。
“省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
安疆寶鳳貶省表記兵目鼻青眼烏不中意菜葅從然啐酒催生禮調擺調媚多變放賬梵行伏辜咯痰貫船鍋底錢害釱浩皛踐信洎乎靜諷就書九陰拒谏飾非忼直賫助懶龍臉殻子胪布梅花落媚竈旁合剽疾樵斧怯官輕飛瓊瑩器性诠解刹土沈年師工霜佩斯巴達歲出素子通天寶帶頽雲亡逝未敢苟同文彙報五金五洲賢藩相挹夏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