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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殺之權的意思、生殺之權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生殺之權的解釋

[hold power over sb.'s life and death]操縱着叫人生或死的權力。形容權力很大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生殺之權”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1. 定義
    指掌握人生死存亡的權力,形容權力極大,可決定他人的命運。核心含義是“操縱生死”,常用于形容統治者、掌權者或特定情境下的絕對控制力。

  2. 出處與曆史背景
    該成語最早見于漢代荀悅的《漢紀》,原文為:“況郭解之論,以匹夫之細,竊生殺之權,罪已不容于誅矣。”。此句通過批判郭解(漢代遊俠)的越權行為,強調普通人不應僭越掌控他人生死的權力。

  3. 用法與語法

    • 語法結構:作主語或賓語,如“掌握生殺之權”。
    •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多用于客觀描述權力屬性,而非褒貶評價。
    • 常見搭配:與“竊取”“操縱”“掌握”等動詞連用,突顯權力的絕對性。
  4. 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生殺大權、生殺予奪。
    • 反義詞:無直接反義成語,但可對比“無權無勢”“任人宰割”等表述。
  5. 示例與延伸
    古代語境中多用于君主或法律(如“天子握生殺之權”),現代也可比喻某些領域中的決定性權威,例如:“在競技體育中,裁判的判罰有時如同生殺之權。”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的原始文獻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漢紀》相關章節(來源、6、8等)。

網絡擴展解釋二

生殺之權

生殺之權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有決定一個人生死的權力。拆分部首為“生”、“殺”和“之”,其中,“生”表示生命,“殺”表示死亡,“之”則用來連接前後兩個字。按照筆畫來拆分的話,“生”部的筆畫數為5, “殺”部的筆畫數為8, “之”部的筆畫數為4。

《生殺之權》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死刑的判決過程。在古代,判決一個人是否死刑是由統治者或官員決定的,他們擁有生殺之權,即對一個人的生死有決定權。

在繁體字中,生殺之權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不過生殺之權這個成語的寫法并沒有明顯的變化。

一些例句中可以使用生殺之權這個成語,如:“皇帝擁有生殺之權,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與生殺之權相關的組詞可以有:“生死”,“生命”,“判決”等等。

近義詞可以是“決斷權”或“決定權”,它們也表示擁有對生死的決定權力。

與生殺之權相對的是“廢除生殺之權”,即取消對生死的決定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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